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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刘丹食品店:
你公司职工张家权(身份证号:42900519720304****)2026年6月2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本局于2026年6月9日受理,于2026年8月7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鄂1600工伤认定〔2026〕00162号),因本局通过邮寄、电话、短信、入户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该文书未果,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鄂1600工伤认定〔2026〕00162号)。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潜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潜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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