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补缴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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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全体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权益,现就我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补缴有关事项作出特别提醒:

一、补缴时间紧迫

尚未完成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人员,请务必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补缴手续。2026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完成缴费后请妥善保留电子或纸质缴费凭证。

二、未及时补缴影响待遇享受

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或上一年度未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额外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具体示例如下:

参保情形

等待期

待遇享受起始时间

2026年9月30日前补缴,集中缴费期正常缴纳2027年医保费用。

3个月

不影响2027年医保待遇,2027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2026年9月30日后补缴,集中缴费期正常缴纳2027年医保费用。

3个月

2027年初看病医保不报销,要等待期结束后才能正常享受待遇。

2026年不补缴,集中缴费期正常缴纳2027年医保费用。

3个月

2027年4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7年1—3月看病医保不报销。

2025、2026年度均未缴费,集中缴费期正常缴纳2027年医保费用。

4个月(3+1)

2027年5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7年1—4月看病医保不报销。

三、连续参保激励政策

参保也有“奖励”。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人员,次年同样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两项激励独立设置、分开计算。

连续参保有奖励,断保再续划不来。现在及时补缴、保持参保连续性,既避免了等待期带来的保障“空窗”,又能为大病保障持续“加码”。

四、补缴办理流程

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居民无法直接线上自助缴费,需按以下流程办理首先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市民之家窗口或各区镇街道医保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医保费补缴核定通过电子税务局或鄂汇办APP完成补缴。

五、如您在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行政区划

办公电话

行政区划

办公电话

行政区划

办公电话

园林

0728-8153232

泰丰

0728-6230220

积玉口

0728-8105143

渔洋

0728-8105140

高场

0728-8105146

后湖管理区

0728-8105142

张金

0728-8105135

杨市

0728-8105141

总口管理区

0728-8105137

熊口

0728-8105130

泽口

0728-8105150

熊口管理区

0728-8105131

龙湾

0728-8105132

广华

0728-6511804

周矶管理区

0728-8105144

王场

0728-8105134

周矶

0728-8105147

运粮湖管理区

0728-8105138

浩口

0728-8105148

竹根滩

0728-8105136

白鹭湖管理区

0728-8105133

老新

0728-8105139

高石碑

0728-810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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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728-62445810728-6230112

特别提示:疾病风险无法预知。请勿抱有“年轻无病痛”的侥幸心理,断保期间看病住院全部自费,损失的是自己和家人的切身利益。请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筑牢家庭医疗保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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