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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丰街道关于同意莫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13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莫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莫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13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二线渠,西至青龙沟社区,南至十三组,北至318国道,辖区共计138户,总人口520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四组,西至一组,南至十三组,北至318国道,辖区共计74户,总人口248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城东河,西至四组,南至318国道,北至六组,辖区共计75户,总人口290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三组,西至二组,南至五组,北至白窑村,辖区共计119户,总人口417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四线渠,西至四组,南至十一组,北至四组,辖区共计56户,总人口230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城东河,西至四线渠,南至肖汪渠,北至三组,辖区共计55户,总人口230人。
7.第七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黄垸村,西至城东河,南至八组,北至黄垸村,辖区共计61户,总人口216人。
8.第八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黄垸村,西至城东河,南至左场村,北至八组,辖区共计83户,总人口196人。
9.第九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仙桃市丁脑村,西至城东河,南至左场村,北至八组,辖区共计83户,总人口253人。
10.第十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城东河,西至十一组,南至十号湖村,北至十一组,辖区共计25户,总人口90人。
11.第十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五组,西至十二组,南至十组,北至五组,辖区共计75户,总人口307人。
12.第十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十一组,西至十三组,南至兴盛路,北至二组,辖区共计49户,总人口162人。
13.第十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十二组,西至青龙沟社区,南至兴盛路,北至二组,辖区共计56户,总人口234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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