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街道关于同意莫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13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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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丰街道关于同意莫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13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莫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莫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13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二线渠,西至青龙沟社区,南至十三组北至318国道辖区共计138户,总人口520人。

2.第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四组,西至一组,南至十三组北至318国道辖区共计74户,总人口248人。

3.第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城东河,西至四组,南至318国道北至六组辖区共计75户,总人口290人。

4.第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三组,西至二组,南至五组北至白窑村辖区共计119户,总人口417人。

5.第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四线渠,西至四组,南至十一组北至四组辖区共计56户,总人口230人。

6.第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城东河,西至四线渠,南至肖汪渠北至三组辖区共计55户,总人口230人。

7.第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黄垸村,西至城东河,南至八组北至黄垸村辖区共计61户,总人口216人。

8.第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黄垸村,西至城东河,南至左场村北至八组辖区共计83户,总人口196人。

9.第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仙桃市丁脑村,西至城东河,南至左场村北至八组辖区共计83户,总人口253人。

10.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城东河,西至十一组,南至十号湖村北至十一组辖区共计25户,总人口90人。

11.十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五组,西至十二组,南至十组北至五组辖区共计75户,总人口307人。

12.十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十一组,西至十三组,南至兴盛路北至二组辖区共计49户,总人口162人。

13.第十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十二组,西至青龙沟社区,南至兴盛路北至二组辖区共计56户,总人口234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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