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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丰街道关于同意青龙沟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6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青龙沟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青龙沟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6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莫市小区,西至保驾路,南至青龙沟9组,北至318国道,辖区共计67户,总人口174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盛世东城小区,辖区共计1669户,总人口3210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青龙沟1组、3组,辖区共计148户,总人口526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青龙沟2组、4组,辖区共计59户,总人口165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青龙沟5组、6组、7组,辖区共计129户,总人口539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青龙沟8组、9组,辖区共计204户,总人口773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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