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
设立3个居民小组的请示
龙湾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镇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3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 龙湾村二组,西至 龙中河,南至 龙东桥,北至 华容路与荆石路交接 ,辖区共计 386 户,总人 口 828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 龙中河,西至 龙湾河,南至 龙湾村七组,北至 龙湾路与荆石路交接 ,辖区共计 351户,总人口820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包含园艺场、鸭业社、农科所、多种场、国营渔场、曾家巷辖区共计 441 户,总人 口 1088 人。
以上居民小组设置方案已经社区居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特向镇政府请示,恳请审核同意我社区设立上述3个居民小组。
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6年9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