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 设立3个居民小组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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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

设立3个居民小组的请示

龙湾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3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龙湾村二组,西至龙中河,南至龙东桥北至华容路荆石路交接,辖区共计386户,总人828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龙中河,西至龙湾河,南至龙湾村七组北至龙湾路荆石路交接,辖区共计351户,总人口820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包含园艺场、鸭业社、农科所、多种场、国营渔场、曾家巷辖区共计441户,总人1088人。

以上居民小组设置方案已经社区居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特向镇政府请示,恳请审核同意我社区设立上述3个居民小组。

                    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69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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