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矶街道关于同意机械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7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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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机械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机械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7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机械社区第一居民小组。东至兴隆河,西至渴望路,南至318国道,北至28栋居民楼。辖区共计527户,常住人口552人。

2.机械社区第二居民小组。东至兴隆河,西至渴望路,南至32栋居民楼,北至50栋居民楼。辖区共计514户,常住人口458人。

3.机械社区第三居民小组。东至兴隆河,西至渴望路,南至52栋居民楼,北至62栋居民楼。辖区共计499户,常住人口509人。

4.机械社区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渴望路,西至霄宇酒店,南至318国道,北至与周矶管理区交界处,辖区共计323户,常住人口1057人。

5.机械社区第五居民小组。东至天海加油站,西至安远大道,南至318国道,北至周矶管理区红旗社区交界处,辖区共计282户,常住人口520人。

6.机械社区第六居民小组。东至安远大道,西至金星村河边,南至田关河,北至戴湖路,辖区共计261户,常住人口301人。

7.机械社区第七居民小组。南至兴隆大道,北至林家台,西至范新路,东至纵支六路,辖区共计502户,常住人口1090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周矶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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