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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粮湖管理区关于同意同心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13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同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管理区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管理区研究审核,同意同心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13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片区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光明路以南,新场路以东,东南至一分场、二分场交界处,辖区共计697户,总人口1246人。
2.第二片区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光明路以南,新场路以西,沿河路以东,南至二分场交界处,辖区共计493户,总人口789人。
3.第三片区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光明路以北,沿河路以东,东北至一分场交界处,辖区共计760户,总人口1702人。
4.杨林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杨林队,辖区共计44户,总人口122人。
5.邵沟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邵沟队,辖区共计46户,总人口125人。
6.中河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中河队,辖区共计61户,总人口168人。
7.畜牧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畜牧队,辖区共计64户,总人口158人。
8农科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农科所,辖区共计52户,总人口152人。
9.肖邓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肖邓队,辖区共计79户,总人口209人。
10.南湖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南湖队,辖区共计87户,总人口247人。
11.永城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永城队,辖区共计36户,总人口106人。
12.东方红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方红队,辖区共计51户,总人口141人。
13.半头湖渔场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半头湖渔场,辖区共计57户,总人口154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运粮湖管理区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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