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街道关于同意马昌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7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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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马昌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马昌湖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7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三江路,西至章华北路,南至北门转盘,北至殷台路,辖区共计209户,总人口335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三江路,西至通政里古巷,南至北门转盘,北至殷台路,辖区共计451户,总人口720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辉煌田地,西至三江路,南至红军路,北至东城大道,辖区共计337户,总人口539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三江路,西至东岳路,南至殷台路,北至曹禺路,辖区共计784户,总人口1253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三江路,西至章华北路,南至曹禺路,北至徐角路,辖区共计693户,总人口1108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三江路,西至东岳路,南至殷台路,北至曹禺路,辖区共计318户,总人口508人。

    7.第七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三江路,西至章华北路,南至罗潭河,北至泽口开发区财政局,辖区共计386户,总人口617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园林街道马昌湖社区居民小组管辖范围示意图



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

2026 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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