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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小东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小东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10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堤街,西至章华中路,南至横堤路,北至供销社小区,辖区共计220户,总人口548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东方路,西至堤街,南至东方体艺中心,北至东风路,辖区共计260户,总人口504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堤街,西至章华中路,南至商业大楼,北至东风路,辖区共计172户,总人口431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东城巷,西至供销社小区,南至横堤路,北至东风路, 辖区共计352户,总人口798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家具厂小区,西至东方体艺中心,南至横堤路,北至东风路,辖区共计234户,总人口582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东方体艺中心 ,西至堤街,南至横堤路,北至东风路, 辖区共计210户,总人口503人。
7.第七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东方路,西至食品小区,南至横堤路,北至东方体艺中心,辖区共计216户,总人口537人。
8.第八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国土局小区 ,西至东城巷,南至横堤路,北至东方体艺中心,辖区共计250户,总人口539人。
9.第九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疾控中心,西至东方路,南至横堤路,北至东方村一组,辖区共计299户,总人口615人。
10.第十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潜阳东路,西至东门邮政小区,南至横堤路,北至东方村六组,辖区共计345户,总人口701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园林街道小东门社区居民小组管辖范围示意图
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
2026 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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