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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江夏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江夏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9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章华北路,西至交通巷,南至江汉路,北至马昌垸路,辖区共计374户,总人口793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交通运输局,西至法院小区,南至江汉路,北至马昌垸路,辖区共计212户,总人口420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航运小区,西至共建巷,南至江汉油田公司,北至马昌垸路,辖区共计252户,总人口620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共建巷,西至化工巷,南至江汉路,北至辉煌社区七组,辖区共计345户,总人口853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化工巷,西至湖滨路,南至江汉路,北至辉煌社区七组,辖区共计381户,总人口928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辉煌社区大佛寺,南至马昌垸路,西至湖滨路,北至锦绣路,辖区共计493户,总人口1224人。
7.第七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锦绣潜城,西至湖滨路,南至锦绣路,北至殷台路,辖区共计932户,总人口2330人。
8.第八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电影公司小区,西至水岸尚品,南至锦绣路,北至殷台路,辖区共计1261户,总人口2908人。
9.第九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章华北路,西至锦绣潜城,南至锦绣路,北至殷台路,辖区共计208户,总人口459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园林街道江夏社区居民小组管辖范围示意图
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
2026 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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