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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10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红梅路,西至袁杨路,南至红梅路,北至保驾路,辖区共计344户,总人口1186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内部路,西至袁杨路,南至红梅路,北至创业路,辖区共计315户,总人口854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袁杨路,西至天池路,南至光明花苑小区,北至创业路,辖区共计89户,总人口419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袁杨路,西至梅咀,南至光明河,北至内部路,辖区共计342户,总人口679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袁杨路,西至内部路,南至内部路,北至光明河,辖区共计52户,总人口273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袁杨路,西至内部路,南至内部路,北至内部路,辖区共计52户,总人口324人。
7.第七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袁杨路,西至内部路,南至内部路,北至内部路,辖区共计41户,总人口200人。
8.第八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红梅路,西至袁杨路,南至红梅路,北至内部路,辖区共计52户,总人口569人。
9.第九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紫光路,西至百里长渠,南至雅苑,北至保驾路,辖区共计151户,总人口624人。
10.第十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袁杨路,西至内部路,南至内部路,北至内部路,辖区共计59户,总人口285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园林街道光明社区居民小组管辖范围示意图
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
2026 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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