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洋镇关于同意渔洋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2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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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洋镇关于同意渔洋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2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渔洋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镇报告居民小组无需调整。经我镇研究审核,同意渔洋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2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一组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中心路,西至朱家河,南至东荆河堤,北至陈桥村,辖幸福佳苑小区、康民小区,户数295户,863人。

2.二组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谢小村,西至中心路,南至东荆河堤,北至陈桥村,辖潜南星城小区、渔洋新城小区、苏湖苑小区,户数394户,1217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潜江市渔洋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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