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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矶管理区关于同意红旗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3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红旗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区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管理区研究审核,同意红旗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3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河东2、3、4、6、7、8队)。管辖范围东至清远路,西至兴隆河,南至管桥路,北至广泽大道,辖区共计370户,总人口1753人。
2.第二居民小组(戴湖1、3、4、5、6队)。管辖范围东至兴隆河黄州线,西至安远大道,南至管桥路,北至318复线,辖区共计349户,总人口1600人。
3.第三居民小组(河东1、5队;戴湖2、多经队)。管辖范围东至清远路,西至安远大道,南至机械社区,北至管桥路,辖区共计287户,总人口1374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周矶管理区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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