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高端人才、技能人才、“非典型”人才政策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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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镇、街道党(工)委,高新区党工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公司)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为落实《关于支持激励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潜党建文〔2026〕4号)、《关于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潜党建文〔2026〕5号)、《关于支持“非典型”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潜党建文〔2026〕6号),现就组织开展三类人才政策申报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高端人才(具体解释见附件1)

(二)技能人才(具体解释见附件2)

(三)“非典型”人才(具体解释见附件3)

二、申报流程

(一)集中申报

用人单位或个人登录市人社局官网(https://www.hbqj.gov.cn/srlzyhshbzj/),按人才类别下载填报申报表,并提交对应佐证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人才服务局。

(二)资格初审

市人才服务局对照认定标准开展材料审查,核实在岗、参保、信用等情况,形成待认定人才名单。

(三)集中评审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人社、科技、发改、经信、财政、审计及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集中评审。

(四)审定公示

评审结果报市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拟认定人选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入库兑现

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全市人才库,发放人才服务卡,进行政策兑现。

三、兑现方式和时限

1.兑现方式:市委组织部按财政拨付流程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保卡或企业对公账户;创业券由主管部门台账登记,凭合同、发票据实核销。

2.发放时限:评审公示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四、动态管理

1.对三类人才实行年度审核、动态管理,每年开展在岗履职核查。

2.出现下列情形,立即取消人才资格,停止发放所有补贴。

(1)解除聘用合同、企业撤资、搬迁、注销、破产;

(2)调离潜江;

(3)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五、有关要求

请申报个人及企业于2026年11月5日—11月13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才服务局301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资金,列入失信名单,取消今后申报资格。

联系人:杨  庆       联系电话:15271176586

报送地址:市人才服务局301办公室(潜江市园林南路58号)

 

附件:1.潜江市高端人才申报对象、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清单

2.潜江市技能人才申报对象、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清单

3.潜江市“非典型”人才申报对象、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清单

 

 

中共潜江市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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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3.doc

附件:关于支持激励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pdf

附件:关于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pdf

附件:关于支持“非典型”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