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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潜政办发〔2008〕70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814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9年03月13日 00:00:00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09年03月13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潜政办发〔2008〕70号

潜政办发〔20087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场原种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潜江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潜江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办发电[2008]4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工作目标:通过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手足口病疫情,防止手足口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无一死亡病例。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市政府统一领导手足口病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江汉油田),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宗光同志任组长,副市长戴明同志任副组长的“潜江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局局长朱方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应急办、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交通局等单位组成。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将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督导、协调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组织好手足口病防控的正面报道及相关防治知识的宣传。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手足口病的控制措施,做好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托幼机构环境和设施消毒、幼儿晨检工作。

市财政局保证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药监局要做好手足口病防控相关药品的监督检查,杜绝假劣药品及相关制品的流通。

市公安局要维护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秩序,避免人群骚乱等不稳定现象的发生。

市民政局要开展低保困难人群救助,保障困难患儿家庭的生产生活。

市工商局要做好学校周边、集贸市场等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的集中整治,配合卫生部门把好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安全。

市交通局要做好客运站、公交车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同时,保障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车辆的畅通。

市经委要确保应急物质的及时、足量供应。

三、技术措施

(一)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手足口病病人后,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建立监测和报告机制,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新发病例报告及集中发病疫情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的三间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三)疫情处理。根据疫情信息,查清病人的详细居住地址,将病人家庭、病人四邻家庭与病人密切接触家庭及其村组、单位、居民区作为处理重点。

(四)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病例发生所在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要按照正确方法进行消毒;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1.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乡镇防保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可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

3.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救治病人,要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同时,积极配合疾控机构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

(五)完善诊疗记录。各级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各医院的病人出入院登记必须详细、认真填写,必须要有详细的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电话,以利于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染源追踪。

(六)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七)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各单位要尽快组织手足口病防治技术培训,进一步充实、提高防治队伍的技术力量。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八)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机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格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保证洗刷消毒设施正常运转,确保餐具等公共用具的消毒效果。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制水工艺制水,加强饮水消毒,确保出厂水和末梢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加强饮水包括桶装水的监测。

四、督办检查

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督办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于贵任组长,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及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对全市的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单位负责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市卫生局提出应急物质储备计划,市财政局保障物质储备经费,市经委负责协调、组织、落实医药物质储备。应急储备物质使用后要及时补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各类技术人员充实到防病一线,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做好疫情监测、网络直报工作,保障信息畅通和行动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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