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北江汉盐化工业园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潜政办发〔2008〕61号
潜政办发〔2008〕6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北江汉盐化工业园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场原种场,市政府各部门:
《湖北江汉盐化工业园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
湖北江汉盐化工业园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市编委关于做好市政府组成部门“三定”工作的要求和原则,结合湖北江汉盐化工业园的实际,现制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能
(一)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
(二)代表政府行使工业园的对外招商引资权。
(三)代表政府行使工业园的开发建设管理权。
(四)行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湖北江汉盐化工业园建设和发展的意见》(潜政发[2007] 号)中明确的相关职责。
二、机构设置
成立湖北江汉盐化工业园管委会(简称“盐化工业园”),为正局(科)级事业单位,为潜江经济发开区的区中园,对盐化工业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三、主要职责
负责盐化工业园区内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盐化工业园区内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盐化工业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盐化工业园区内的社会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
四、内设机构
盐化工业园内设一办三局,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派驻机构设置
在江汉盐化工业园设治安中队,为市公安局派驻机构,人员在公安局现有人员中调剂。
六、企业注册
盐化工业园区内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地点为潜江经济开发区。
七、经济指标统计
经济指标统计由盐化工业园分别向市统计局和市经济开发区同时报送,对口并入开发区。
八、根据潜江经济开发区发展情况和城市总体规划,逐步理顺江汉盐化工业园管理体制
九、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核定盐化工业园事业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正3副,所需人员主要从市直部门和王场镇机关人员中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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