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促进盐业物流健康发展的通知 潜政办发〔2010〕49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9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0年05月06日 00:00:00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06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促进盐业物流健康发展的通知 潜政办发〔2010〕49号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场原种场,市政府有关门: 

为了加快食盐流通现代化进程,不断提高盐行业流通组织化程度,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确保合格碘盐供应,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食盐流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发改经贸〔2003〕199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促进盐业物流健康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促进盐业物流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既是人民生活必需品,又是重要的工业原料,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盐业部门既承担着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的政治任务,同时还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任务。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促进盐业物流健康发展,对于切实解决食盐流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完善和巩固食盐专营体制,落实食盐国家计划,确保合格碘盐普及供应,实现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和完善食盐零售网络终端,筑牢食盐流通安全防线

建立和完善食盐零售网络终端是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食盐专营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碘盐正常供应人民身体健康。要狠抓这一重点环节不放松,有效规范零售市场,筑食盐安全防线。一是要对全市的食盐零售户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其基本情况。按照“方便群众、辐射到位、便于管理、合理布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食盐零售终端的布局。二是要编制食盐流通配送路线,提高流通效率。三是要对食盐零售终端客户进行营销指导,提高终端客户的营销素质,保证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的碘盐。四是要规范管理,使零售终端成为盐业企业向农村延伸的专营连锁商号,提高食盐专营的组织化程度提升食盐零售终端服务群众的水平。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拓宽经营范围,增强盐业搞活市场、增加税源、加快发展的能力

盐业部门要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力度,不断拓展工作思路,深化改革,全面增强城乡统筹发展的能力。一是大力推进“盐业连锁”经营、流通配送服务,构建全市“盐业连锁”经营食盐、日用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放心体系。实行食盐及日用消费品销售的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统一管理,将合格放心的食盐及日用消费品快捷、安全地传递到消费者手中。二是优化供销商品结构,继续强化营养碘盐的宣传促销工作,扩大经营范围,增加税收来源,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三是大力推进商品形象宣传、商品包装、商品品牌、柜台设计、商品陈列和运输车辆的车体广告等的统一。四是配合我市水产品加工、畜禽肉制品腌制酱品行业的生产,做好企业加工用盐的供应和监管,防止非食盐冲击食盐市场。五是从销售渠道上扶持涉盐农村种养殖加工专业户,增加农民收入。

四、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促进盐业物流健康发展工作抓紧抓好

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促进盐业物流健康发展是消除碘缺乏病危害,提高全民素质和健康水平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促进盐业物流健康发展的作用,把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促进盐业物流健康发展纳入到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去,为盐业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安、工商、物价、质监、卫生、信访、新闻媒体等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特别是工商部门要指导盐业部门拓宽经营范围,支持盐业部门加强食盐专营,促进营养碘盐健康发展;物价部门要对盐业物流配送工作给予配送价格上的支持税务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

 

                                               二○一○年四月八日

相关解读: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