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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潜政办发〔2011〕88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79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1年09月21日 00:00:00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1年09月21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潜政办发〔2011〕88号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场原种场,市政府门: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企业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企业安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和落实企业应急管理责任,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明确和落实企业应急管理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依法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指导各类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明确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工作人员。

(二)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大中型企业要设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形成企业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协作配合、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统称高危行业企业),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应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其他各类企业也要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明确管理机构和专(兼)职人员,组织开展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三)完善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本部门内的高危行业企业分布情况,以及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队伍、应急物资、道路交通等基本情况,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的合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央在潜企业应加强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管,依法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二、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四)抓紧编制修订完善预案,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各类企业在2011年10月底前要针对本企业的风险隐患情况,在开展危险辨识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形成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内容要简明、实用,明确可能发生事故(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各类企业的指导,明确预案编制要求,制订指南或编制预案范本,提高预案质量。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各级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备案管理单位应组织对预案的评审,并定期检查企业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建立企业预案的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变动情况、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五)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企业应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指挥人员、应急专业人员、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普通员工开展预案培训,支持应急指挥人员、应急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参加应急管理专业培训,使职工熟练掌握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增强自救互救的能力。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事故易发环节,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预案演练;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预案演练,认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措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预案演练的指导和督办。

三、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建设

(六)加强企业应急队伍体系建设。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应急专家为支撑的企业应急队伍体系。依托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交通、水运、电力、供水、供气、通信等企业专职应急队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重点抓好企业消防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城市水电气抢修队等应急队伍建设,发挥救援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关键作用。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其他企业应根据需要指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各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要以提高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目标,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尽快组建企业应急专家队伍,以行业和重点领域为基础,按照专家的专业和能力分级分类组建企业应急专家组,并报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掌握,充实全市应急专家资源数据库,建立专家资源共享机制。

四、做好危险源、隐患排查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七)开展危险源和隐患排查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类企业组织力量,重点针对企业生产场所、生产环节、危险建(构)筑物以及企业周边环境等认真开展危险源及隐患排查,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事故及衍生事故。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重大隐患要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重大隐患管理制度,明确重大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治理、验收、销号等环节的责任,落实措施、经费、期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查出的危险源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类管理,要抓好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分类、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其处于可控状态。

(八)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分类标准迅速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溢流、井喷、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源失控等可能对周边群众和环境产生危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向地方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职工、群众发出预警信息。要控制事故(事件)发展态势,标明危险区域,组织、协助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救助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加强对企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织开展救援和群众疏散工作,对有可能造成事故扩大的危险有害物资、设备、设施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置,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尽快恢复生产、稳定秩序,消除影响,并加强事后评估,完善有关措施。

五、强化企业应急管理职责分工

(九)明确和落实企业和政府的应急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企业是自身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所在地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应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领导、组织、协调企业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的分类指导。

市安监局:负责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挥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提供施救所需的救援器材和装备。

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建设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机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种设备等。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市内水域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和水上搜救工作,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水陆交通运输保障等。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气象灾害调查、评估及分析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和处置工作。

各经济开发区、管理区、镇、办事处,高场原种场: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各类企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负责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指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六、加大企业应急管理投入

(十一)企业应加大对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问题,做到应急管理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加大对应急物资的投入,针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特点,制订应急物资保障方案,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危化企业要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配齐配全相应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装备。针对企业应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的联合攻关,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企业安排应急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整改、危险源监控、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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