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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7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年03月23日 00:00:00 文  号:潜政办发〔2012〕5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23日 00:00:00 名  称: 潜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总体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基本要求,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2020年的目标,进一步安排“十二五”期间潜江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工作深入开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民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国办发20112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大力加强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智力支持,为实施“一区两带三极”发展战略提供科技支撑,为提升全市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基本方针。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基本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面向基层,关注民生,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市民科学素质。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1.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经济、创新创造、防灾减灾、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2.公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面向基层,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五类人群为重点,带动和辐射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3.科普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稳定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发展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扩大科普创作队伍,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家与群众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多层面的科普工作队伍。

4.公共科普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形成多层次的公共科普服务平台。

5.《科学素质纲要》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更加健全。党政领导更加重视、部门配合更加得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估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合力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十二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增强创新意识,锻炼实践能力,促使其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1.宣传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的质量,包括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高中、职业高中阶段未成年人科学骨干课程、通用技术与探索性学习等课程的教育质量。

3.创新与改革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的教育方法,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

4.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实践活动。加强各学科教育的科学性与科学精神,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动手实践能力、探究能力。

5.努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6.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完善科技教育辅导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科普活动。

7.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措施:

1.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实施科学教育。

(1)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方法,融入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2)义务教育。注重学生的品行培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科技活动,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

(3)高中教育。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2.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

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普及节能环保、心理生理健康、应急安全避险、低碳生活以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知识。

3.广泛开展系列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

广泛开展学生进实验室、科学工作室,动手做科研、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活动,组织科学家与青少年进行面对面的科技交流。继续开展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国家和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爱好及社会责任感,增强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建设。

开发和整合现代远程教育活动资源,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展农村高中生的农村实用技术教育,为其中一部分学生未来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科普生力军奠定基础。

5.探索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

加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工作力度,开展科技馆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中小学生走进科普教育基地等工作,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资源,开展科学技术教育培训活动。

6.注重家长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影响。

重视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适当开设家长科学素养相关课程,努力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和准母亲自身科学素养,为未成年人科学素养的提高夯实基础,营造环境,树立楷模。

分工:由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围绕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要求,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增强文明健康意识,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1.引导农民树立科学文明的新观念,提高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信心和能力,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反对封建迷信,不信邪教,远离“黄赌毒”。改善居住条件,建设生态家园。

2.引导农民树立现代农业意识。普及现代农业知识、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使农民掌握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药、节电等技术,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当地资源条件,发展新产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3.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广泛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确保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接受科学素质教育培训。

4.提高农民掌握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发展生产、务工经商的能力,力争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生产技术或外出务工职业技能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转移就业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创业发展的能力。

措施:

1.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深入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行动、“领头雁”工程。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科学素质教育活动,每年对农村党员干部轮训1—2次,五年内使90%农村党员干部至少掌握2项以上实用技术。积极探索并实施“农民创业工程”,着力建设农民创业平台,改善农民创业环境,引导农民积极创业。

加大各行业科技培训力度,开展阳光工程巾帼工程等农业科技培训,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2.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农村科普活动。

深入开展科技下乡、农村实用技术进村入户、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农技110、科技专家下乡入户、科普带头人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3.培育农村新型科技服务组织。

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函大建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市场跟踪服务。大力发展农村科普工作队,健全科普惠农服务站,搭建新型农技服务平台。

分工:由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努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

1.宣传科学发展观。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低碳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3.围绕就业需求,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4.围绕城镇化进程和产业转移的需要,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措施:

1.加强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广泛开展企业职工与农民工的各类培训,提高劳动者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将城镇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和培训教材,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加强对企业在岗人群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大课题,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班。建立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

大力开展技术比武、操作比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深入实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巾帼建功活动,加强青年技能培养,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

2.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

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企业工会、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创新性班组(车间)”、“创新型企业”活动,着力打造一大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在企业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大力实施“厂会协作”和“金桥工程”。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送科技”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局域网站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企业职工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加强对务工青年的人力关怀和心理疏导。

3.优化各类科普教育资源。

充分发挥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等科普场所和设施的作用,开发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包括科普挂图、图书、音像制品等),为城镇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的共享服务。

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城市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分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和现代管理知识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1.建立终身学习制。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增强主动学习科学文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2.提高科学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养,着力提高推进科学发展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3.提升科学素质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提高学习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自觉性。

4.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营造提高科学素质的良好氛围。

5.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基本要求。

措施: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知识教育。

建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学习培训制度。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国、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注重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与学习。通过个人自学、专家讲座、远程教育、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注重学习实际效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市委党校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根据科技发展状况和干部培训需要不断加以改进。

2.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

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题库中,进一步丰富与提高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在完善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综合评价体系时,注重对公务员科学素质考察的内容。

3.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

每年要有针对性地举办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的系列科普报告会,次数不少于3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学纪念日期间带头参与科普活动。

在市内各企业中遴选一批适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观学习的科研场所,组织他们实地参观。

4.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推动报刊、电台、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创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专栏,在相关人群中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出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

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委党校参加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积极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提升社区科普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向社区延伸和发展,建设和谐文明社区。

1.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社区居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措施:

1.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强社区科普工作。

围绕安全、健康、环保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充分利用专家咨询、科普讲座、展览等方式,结合文艺、旅游、休闲娱乐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活动,建设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确保到2015年,全市90%以上的社区依托社区活动等场所建有1个科普活动室(或科普学校)和1座科普画廊等设施;40%以上的社区达到科普示范社区标准。

2.加强社区科普组织、科普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社区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建立一支依托各级学会服务于社区的科普专家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科普学校师资培训和教材开发,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

3.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

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会、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参加社区科普活动。

分工:由市科技局(科协)、市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参加。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加强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促进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1.推进科学课程改革,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

2.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培养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教师队伍。

3.加强教材建设,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培训要求的教材。

4.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1.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中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培训,举办各类科学教育研修班、研讨会等,推进实施中小学各学科教师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围绕九年义务教育,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科普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编写模式,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

2.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

将提高中小学科学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重要位置,建设起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按照中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要求,积极探索中小学科学课程专任教师培养的专业设置、培养模式和培养渠道,提高中小学科学教师培养质量。组建强有力的科学教育专业支持队伍,深入基层,引导并推动中小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科普讲座等活动,帮助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科学教育的质量。

3.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

优化整合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科技教育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

进一步增强市委党校、函授学校、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开展科技培训。

4.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

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使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及其仪器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的需要。

分工: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市科协)、农业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参加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大力开发、集成社会科普资源,打造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和发展,大力发展科普展教资源,大力提升公共科普服务能力。

1.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

2.大力发展科普展教资源,提高科普展教资源的研发能力。

措施:

1.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

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学会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扩大科研成果对社会的影响。 

2.繁荣科普创作。

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并推向市场。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3.加强科普展览、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开展简便易行、具有特色的科普展览和科普活动,增加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等场所的科普内容。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

分工:由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促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网络科普,增强科普互动水平,提高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1.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

2.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3.提升大众传媒工作人员的科学素养。

措施:

1.加大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力度。

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增设科普栏目,潜江日报增加科技宣传报道的内容和篇幅,推动各类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加大对科普网站的建设力度,提高电信、移动通信等传媒的科技传播作用。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2.提升大众传媒工作人员的科学素养。

加强对新闻记者、作家等传播者的科学素养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宣传内容的创作过程中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学态度的主动性与责任感。

3.提高各类媒体面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学传播能力。

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应急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分工: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加大科技馆、科普活动室、科普活动站、科普学校等科普场所建设,促进科普资源优化配置,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明显增加,合理布局,长效发展。

1.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

2.拓展和完善现有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充分发挥科普设施的作用。

3.增加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和专业设施的科普功能,丰富科普设施活动内容,提高展教水平。

4.加强农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城乡科普事业全面发展。

措施:

1.统筹协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快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2.开发开放科普教育基地。

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文化宫、家长学校、博物馆等增加科普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并根据自身特点建设专门科普场所。

3.大力发展基层科普设施。

依托遍布在乡镇、村(社区)的文化站、党员活动室等公共设施,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等重点项目,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丰富科普教育内容,建设“科普活动站(室)”、“科普图书室”、“社区科普学校”等基层科普阵地。有条件的中小学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观光园、绿色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增强其农业科技教育服务功能。拓展各类职业培训中心、再就业培训中心等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

分工: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加强科普人才建设,发展壮大各类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为开展社会化科普工作提供最广泛的科普人才资源。

1.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加强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传媒、基层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

2.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建立人员相对稳定、工作相对专业的科普管理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

措施:

1.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普带头人、回乡知识青年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农村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借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函大等平台,采取培训、示范等方式,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的培养,积极发挥农村科技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提高农村科普服务能力。

2.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以社区专兼职科普干部、科普小分队成员等为主要对象,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在科教进社区、卫生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讲座等活动中发挥作用。以辖区科普场馆、企事业单位、社区科普学校等为平台,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辖区社会单位参加科普宣传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交流协作机制。

3.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团委、科协等组织的作用,开展企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4.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以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为对象,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以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为对象,发展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并定期对其培训,提高其开展科普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5.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适时成立以青少年科技教师为主题的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志愿者队伍、以专兼职专家为主体的服务“三农”专家志愿者队伍、以科普作协为主体的科普创作志愿者队伍、以离退休专家为主体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重大科普活动的服务志愿者队伍、以各类专家为主体的辅导讲座和决策咨询的科普报告志愿者队伍,积极为科普志愿者搭建科普服务平台。

分工: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参加。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任务: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

1.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建设好专兼职科普工作队伍。通过学校培养、在职培训、实践交流等方式,培养适应科技馆、科普传媒等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

2.强化科普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性运转。

3.做好定期监测和评估。从2012年开始,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开展公民基本科学素质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评估、监测和分析机制,定期对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进行评估,为提高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参考依据。

4.建立激励机制。制定激励科普工作者的政策措施,解决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职称、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科普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与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同样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分工: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完善机制。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汇报,研究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年度述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潜江市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对成员单位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成员单位领导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四)强化督促检查。对各有关部门落实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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