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
办理工作方案
一、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群众多办实事,为基层多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切实解决一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逐步提高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为实现“勇争全国百强、建设幸福潜江”的宏伟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1.加大投入,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1)科学规划,积极向上争取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兴隆河生态水利示范片、四湖流域治理、老新二站等项目。
(2)着力推进东荆河倒虹管、万福河泵站、龙湖河泵站等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农田水利建设土方1400万方。
(3)落实专项资金,解决近年来兴建的部分镇村级中小型泵站电力配套问题,明确建设泵站配套设施建设方式和资金来源,今年汛前完成泵站电力配套建设,确保汛期水利工程效益正常发挥。
(4)整合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村级公路建设等涉农资金,加大偏远乡镇项目建设力度,沿襄岳线和潜监线开展灌区续建、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重点县、水利血防、农业血防、新农村建设、通村公路、林业和农业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打造现代农业示范片。
(5)整合“三万”活动建设资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6)落实各地防汛抗旱专项补助资金,市财政对各地防汛抗旱经费给予一定补助,按任务大小每年为各地安排适当资金,主要用于各地备汛物资、防汛抗旱排涝电费等开支。
2.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建设碧水蓝天水乡园林城市。
(1)加强源头治理,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的环境治理和监管执法力度;减少河渠面源污染,积极开展“每亩地少施一斤化肥、少撒一两农药、少用一方水”(以下简称“三少”)活动。
(2)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扩规、城北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
(3)加大汉南河、总干渠等重点河渠整治力度,改善水生态环境,力争提前解除区域限批。
(4)加强市管渠道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在潜江日报、潜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市管渠道水环境质量公报。
(5)严厉打击渠道电打鱼、迷魂网捕捞等影响生态的违法行为,保护鱼类种群,维系生态平衡。
(6)积极推进东荆河倒虹管工程建设,通过引汉江水改善园林城区水生态环境,解决汉南片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3.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河渠生态健康,提高防洪减灾能力。
(1)切实加强河渠管理,理顺河渠管理体制,明确市管渠道土地权属和管理职能,加强监督指导和考核。
(2)建立探索综合执法新机制,集中开展河渠清障除障工作,消除行洪障碍,确保防洪安全。
4.认真摸底,科学规划,逐步完成市管河渠危桥改造工作。
对市管渠道上危桥调查摸底,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制订实施计划,逐年对市管河渠上的危桥进行改造。今年完成积玉口桥、渔洋镇金城城南河桥等9座危桥的迁址重建和加固改造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茂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宏 副市长
李江鸿 副市长
刘 冰 副市长
成 员:李长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先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锦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阳黎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章 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龚 华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
毕 锋 市发改委主任
张成松 市经信委主任
吴培军 市财政局局长
龚典君 市住建委主任
董尚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邓定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友平 市农业局局长
左后福 市林业局局长
张新佺 市环保局局长
简发义 市水务局局长
夏祖涛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简发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议案办理工作专班,由寇强华、石连福、汪平汉、田志力、胡先武、鲁家祥、刘俊岭等同志组成。
2.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
市政府办:负责议案办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议案办理的日常工作。负责襄岳线、潜监线现代生态水利示范片建设;负责市管渠道确权划界和管理工作;负责水利项目中已建但还没有接火泵站的电力配套工作;负责农业节水推广工作;积极开展“三少”活动。
市环保局:负责市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监管工作,开展水域污染情况调查,实行河渠污染情况监控,定期发布水环境质量公报;完成汉南河污染治理达标工作;积极开展“三少”活动。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议案办理中政策法律的解读和相关法律事务的审查论证。
市发改委:积极做好水利、农业、交通、环保、林业、国土、电力等项目策划和申报争取工作。
市经信委: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整合和管理;负责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经费测算和立项;负责各地防汛经费测算;负责提高外排能力项目地方建设资金的落实。
市住建委:负责市污水处理厂扩规和城北污水处理厂等环境生态工程建设。
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市管渠道进行划界确权;负责土地整理项目中已建但还没有接火泵站电力配套工作;负责襄岳线、潜监线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和建设。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河渠植树造林和绿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渠道林地流转,协调河渠林权矛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市管渠道危桥调查摸底、制订分年实施规划及项目争取和建设工作。今年完成积玉口桥、渔洋镇金城城南河桥等9座危桥的迁址重建和加固改造工作;负责襄岳线、潜监线交通项目规划和建设。
市农业局:严格落实“三少”活动要求,加强面源污染治理;负责市域内河渠渔政执法,对河渠内电打鱼、迷魂网捕捞等影响生态及排涝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市供电公司:负责近年来兴建的未接火中小型泵站电力配套设计和安装,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在资金到达的情况下,负责将电力设施安装调试到位,保证防汛抗旱的生产用电。
3.加强协调,跟踪督办。
由市水务局协调,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全面掌握办理工作进度,交流办理工作情况,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跟踪办理力度,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加强跟踪督办。
(四)活动安排。
1.制订方案、分解任务阶段(2月底以前)。
成立工作专班,制订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研究议案、重点建议办理方案,分解任务,明确部门责任。
2.集中办理阶段(3月1日—5月31日)。
3月1日—10日:走访议案领衔提案人及部分代表,征求意见。
3月10日—31日:组织对理顺林权矛盾提出解决措施;启动市管渠道土地权属调查工作;开展渠道内电打鱼、迷魂网捕捞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全市各地防汛抗旱经费测算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测算;对河渠沿线进行环境监管;完成对近年来兴建的未接火中小型泵站电力配套接火;开展污水处理厂扩规和建设;启动部分危桥改造工作。
4月1日—5月20日:开展襄岳线、潜监线小农水重点县、泽口灌区续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推进市管渠道确权工作,对襄岳线、潜监线土地整理项目设计进一步细化优化;大力组织取缔渠道电打鱼、迷魂网捕捞;落实全市各地防汛抗旱经费和万福河泵站、龙湖河泵站、老新二站等重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完成新建泵站电力配套工作;深入推进“三少”面源污染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河流水质监测,建立河渠水质监测的长效机制。
5月21日—31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邀请市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并征求人大代表意见。
3.征求意见阶段(6月1日—6月30日)。
6月1日—20日,走访市人大代表,征求代表意见。
6月21日—30日,按代表意见进行整改,将办理情况反馈代表,并将正式回复送达代表。
4.总结评估阶段(7月1日—7月31日)。
7月1日—10日,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总结办理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
7月11日—20日,邀请市人大常委视察,评估办理情况。
7月21日一31日,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总结。
二、《加大社区建设力度》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平台,整合资源,完善运行机制,促进社区规范化管理,努力把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实现“勇争全国百强、建设幸福潜江”的宏伟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1.科学规划,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常委会关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市政府将加大投入力度,在园林、泰丰主城区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照每300户左右设计一个网格,在主城区划分150个网格,搭建社区信息化平台,以网格化方式,实现社区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长效化。
2.整合资源,加快社区场地和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投入1000万元(其中市财政500万元,地方配套、部门共驻共建、社会捐赠等500万元),建设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10个社区公共服务站。二是整合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公安、人社、住房、计生、民政等部门集信息采集录入,传输分办、督办、监察于一体的互联共享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区信息的有效对接,强化社区职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效率。
3.加强领导,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建立由市综治办牵头,民政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新模式,有效推进社区建设快速发展。
4.整合职能,完善社区运行机制。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员、市直部门、政府三级管理和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社区运行机制。
5.落实政策,确保社区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设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鄂发〔2007〕4号)精神,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保证社区正常运转。
6.强化服务,加强社区自身建设。开展“一站式”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办事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制订完善社区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促进社区规范化管理。
(三)工作措施。
1.成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茂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宏 副市长
成 员:李长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先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立 市综治办主任
袁作振 市民政局局长
吴培军 市财政局局长
陈俊平 市人社局局长
肖天树 市公安局局长
陈庆忠 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袁用斌 市信访局局长
龚典君 市住建委主任
张昌斌 市住房局局长
杨贤森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圣山 市城管局局长
刘清平 园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周 毅 泰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袁作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专班,由李立、余国华、吴铭华、左保斌、陶永春等同志组成。
2.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
市政府办:负责重点建议组织办理、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市综治办:负责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建立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建议办理的日常工作。
园林办事处、泰丰办事处:协助相关部门划分社区网格并管理社区。
市财政局:负责对社区建设投入资金的调研、综合调剂、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信访局:根据工作实际,负责相应提高费随事转工作经费。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配合园林、泰丰划分社区网格工作。
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住房局等部门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3.加强协调,跟踪督办。
由市民政局协调,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负责人碰头会,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交流办理工作情况,进一步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加大跟踪办理力度,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加强跟踪督办。
(四)活动安排。
1.制订方案、分解任务阶段(2月底以前)。
2.集中办理阶段(3月1日-5月31日)。
3月份,科学划分社区网格,落实好网格选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适当提高费随事转经费;着手建设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10个社区公共服务站。
4月份,完成网格管理员招聘(网格管理员要求在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工作。
5—6月,建设社区网格管理平台。
5月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并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
3.征求意见阶段(6月1日—6月30日)。
走访市人大代表,征求代表意见;按代表意见进行整改,将办理情况与代表见面,并将正式回复送达代表。
4.总结评估阶段(7月1日—7月31日)。
总结办理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邀请市人大常委视察,评估办理情况;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探索拆迁有效途径、加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一区两带三极”发展战略,以加快大园区建设为目标,科学规划、整合资源,突出“政策保障、拆迁还建、基础建设”三大工作重点,坚持依法依规拆迁、补偿、安置,推动潜江工业园区大建设、经济社会大发展。
(二)工作目标。
1.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前提,制定完善保障政策。
在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和谐拆迁工作机制、拆迁还建激励机制、建设资金筹措管理机制和联系协调机制,修订和完善农场拆迁征地补偿、农工生活保障政策和农工培训就业、住房安置办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2.以加强舆论宣传为基础,营造和谐拆迁良好氛围。
强化舆论导向作用,不拘一格、形式多样,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农户知政策、晓市情、明事理,使广大农户能站在全市发展的战略高度,顾全大局、配合拆迁、支持建设,营造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3.以抓好拆迁安置为中心,推动园区建设大发展。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园区建设意见,根据整合园林、杨市、总口工业园的总体目标,科学制定2012年大园区拆迁还建工作任务。综合统筹,加强督办,全力打好拆迁还建和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使大园区能早日建成,拆迁群众早日受益,从而推动园区建设大发展、潜江经济社会大进步。
4.以考核结账为重点,增强建设园区大合力。
根据《工业园区建设考核办法》和《对两区建设中优秀村组干部提拔重用实施办法》规定,强化各部门服务意识,强化涉建地方主体责任,考核结账、奖惩兑现,增强全市建设园区的内生动力和强大合力。
(三)工作措施。
1.成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茂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宏 副市长
李江鸿 副市长
成 员:李长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先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阳黎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章 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龚典君 市住建委主任
张成松 市经信委主任
吴培军 市财政局局长
陈俊平 市人社局局长
肖天树 市公安局局长
董尚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袁作振 市民政局局长
杨贤森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陈家清 市司法局局长
左后福 市林业局局长
张昌斌 市住房局局长
王明耀 总口管理区主任
王 冰 杨市办事处主任
尹 征 园林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张成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专班,由陈传勇、李科、何安然、苏新平、孙启才、贺才明、马江、梁金平、李建锋等同志组成。
2.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
市政府办:负责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重点建议办理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置,负责拆迁、安置政策的完善和督办,统筹协调园区建设的阶段性工作;负责园区融资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重点建议办理中政策法律的解读和相关法律事务的审查论证。
市住房局:负责拆迁房屋的评估和相关法律依据的解释说明。
市人社局:负责研究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对被征地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市民政局:负责研究被征地困难农民生活保障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指导还建区社区建设和制定管理办法。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园区规划的编制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拆除违法建筑。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用地计划的争取,督促用地单位按标准落实征地补偿,并负责相关政策的解释说明。
市财政局:负责园区征地、拆迁及还建过程中资金保障和相关工作经费的落实,配合市人社局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市住建委:负责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预算,还建房建筑设计,各项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市司法局:负责园区拆迁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和矛盾调解。
市林业局:负责林权调处,林木资产评估、绿化指导。
市公安局:负责园区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园区治安环境。
相关区镇处:承担园区建设的主体责任,负责政策落实、拆迁还建、农民安置等具体工作。
3.加强协调,跟踪督办。
由市经信委协调,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负责人碰头会,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交流办理工作情况,进一步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加大跟踪办理力度,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加强跟踪督办。
(四)活动安排。
1.制订方案、分解任务阶段(2月底以前)。
2.集中办理阶段(3月1日—5月31日)。
各成员单位进一步研究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和谐拆迁工作机制、拆迁还建激励机制和建设资金筹措管理机制,修订和完善拆迁征地补偿、农工生活保障政策和农工培训就业、住房安置办法。
3.征求意见阶段(6月1日—6月30日)。
4.总结评估阶段(7月1日—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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