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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62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年06月10日 00:00:00 文  号:潜政办发〔2015〕10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10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潜江市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313

 

潜江市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

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部分试点做法、开展先行先试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抓好全市相关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增强开展先行先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开展先行先试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建设上海自贸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部分试点做法、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本地区推出先行先试的改革创新举措,重点学习上海自贸区解放思想的力度、扩大开放的模式、创新体制机制的做法、转变政府职能的经验。因此,学习上海自贸区部分试点做法、开展先行先试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好先行先试工作,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先行先试是潜江科学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市正处于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处在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将开展先行先试工作作为全市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引擎和抓手,有利于倒逼全市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倒逼政府转变职能、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将进一步促进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我市“打造升级版、建设先行区”和“五个潜江”建设。

二、开展先行先试的总体目标

通过先行先试,深化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和贸易便利化,推进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形成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和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

三、开展先行先试的基本原则

(一)分步推进、逐步完善。坚持有序、稳妥、渐进,在试点过程中不断规范、总结。

(二)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在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推进先行先试工作,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实现风险可控。

四、开展先行先试的实施范围和具体事项

(一)深化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体包括:1.全面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2.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便利化登记办法,出台《潜江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3.积极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运行机制,加快探索“三证合一”登记模式;4.加快推进网上登记注册便利化,逐步实施市场主体“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运行机制;5.按照“统一接收、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要求,建立快捷便利的市级项目并联审批机制;6.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政府责任清单管理,建设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收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的登记和审批信息,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协调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承办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二)健全完善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和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1.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拟定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清单并公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放宽市场准入,加快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检验检测认证、售后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发展;3.落实《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降低外资和民营资本准入门槛,增强市场准入的透明度,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推行涉企收费目录管理,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4.健全完善鼓励外贸出口有关政策,加大对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5.出台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承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

(三)推进金融体制创新。具体包括:1.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积极引进创投机构,开展债券融资,努力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政银保企合作领域,保持信贷稳步增长;2.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进“金融信用市”创建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3.推进市域金融工程建设,编制全市金融工程整体规划,加大金融市场建设力度;4.加快民间融资管理模式创新,设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帮助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激发民间资金活力;5.加快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责任单位:市金融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承办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办、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经管局、人行市支行、市银监办、市域内各金融企业等单位)

(四)推进以市场主体企业信息公示为核心的信用约束机制建设。具体包括:1.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强化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共享和应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履行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2.加强信用动态管理,实施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3.建立信用联动惩戒和激励机制,依法对失信主体在市场经营、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实施限制或禁入,支持鼓励诚信守法经营,严肃惩戒失信违法经营。(责任单位: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承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及对市场主体具有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能的部门)

(五)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具体包括:1.出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导科技成果在潜转化;2.制定和落实培育科技创新主体的政策措施,以科技孵化器建设和功能提升为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3.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加大科技项目绩效考核,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承办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等单位)

五、开展先行先试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潜江市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开展先行先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部署和推进全市开展先行先试工作。

(二)统筹协调。承担先行先试工作任务的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加强与省直部门的对口联系沟通,争取省直部门对先行先试工作的指导支持。

(三)督办落实。承担先行先试工作任务的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谋划,在本方案下达后1个月内提出先行先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建立台账,做到先行先试工作有方案、有措施、有目标。市改革办将对先行先试工作进行督办、结账和销号,确保先行先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潜江市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开展先行先试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潜江市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

开展先行先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剑雄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罗茂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常青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江鸿  副市长

        万鸿君  副市长

成  员:黄  莹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聂华华  市委办公室工会主任

章  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黄其虎  市编办主任

毕  锋  市发改委主任

李长兵  市经信委主任

张友平  市科技局局长

吴培军  市财政局局长

舒中雄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汪新莉  市商务局局长

张和安  市物价局局长

赵守铁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局长

黄成元  市国税局局长

詹祖武  市地税局局长

肖本兴  市质监局局长

程文辉  市工商局局长

刘亚龙  人行市支行行长

尹述新  市银监办主任

曾慧君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张  劲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改革办,聂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慧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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