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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6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年06月17日 00:00:00 文  号:潜政办发〔2015〕38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17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清目的意义

(一)推进集体协商是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集体协商是用人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开辟了新形势下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新路子,有利于促进企业通过建立一套完整、严格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形成公平、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

(二)推进集体协商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证。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关系预警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能有效的引导广大职工通过平等协商和谈判的方式,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促进劳资双方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推进集体协商是保障社会安定的重要方法。集体协商能够有效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让广大职工从中受益,从而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保障社会稳定团结。

二、把握总体要求,制定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企业和职工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有效解决职工关心的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为目标,以“协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内容具体化、效果明显化”为要求,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提升集体协商质量,推动企业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

(二)目标任务:2015年到2019年,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使全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建制率达到85%以上,重点推动职工100人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按照《湖北省企业集体协商质量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开展协商工作自评、改进和完善,集体协商工作达到规范等级的企业不低于85%,达到优质等级的企业不低于40%,达到示范等级的企业不低于25%。着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扩大协商覆盖面和职工的知晓率、参与率,不断提高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做到主体合法、流程规范、内容明确。

三、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具体措施

(一)规范集体协商的内容和环节。集体协商双方应就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多项内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各地各部门要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协商的重中之重来抓,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主要措施,进一步推动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用人单位在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时,要依照协商程序和协商工作标准来规范协商行为,按照上级工会预审、职代会通过、人社部门审查备案、向全体职工公示、报市总工会备案的流程,建立健全协商前、协商中、协商后各环节轨迹资料归档制度,提高集体协商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集体协商要约制度。集体协商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协商要约,是集体协商的一项规范性程序和制度性安排,各级工会要主动进行协商要约。各级工会组织和人社部门要加强对集中要约行动的部署和指导,将每年10月份定为集中要约行动月,通过制订工作方案、举行启动仪式和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加大要协商约宣传力度;通过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定期要约与灵活要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要约的针对性、实效性。对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拒绝或拖延另一方集体协商要求的,人社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健全职代会审议制度。按照《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后通过方可生效,同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协议期内合同变更、解除,其调整方案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各用人单位及工会组织,应建立健全职代会审议制度,确保集体协商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拓展集体协商的行业和领域。要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加快推进全市各类改制企业、非公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集体协商工作,重点推动建筑、纺织、服装、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进行集体协商,拓展集体协商工作领域,确保集体协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

(五)建立集体合同实施情况评价制度。以职代会为载体,建立无记名测评、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测评机制,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每年定期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议活动,将集体协商工作程序、协商内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职情况等作为评价重点,组织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及时跟踪评估协商过程和实施效果。

(六)建立健全集体合同数据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工会组织和人社部门要建立健全集体合同数据库,将协商单位基本情况、签约时间、合同时限、质量等级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录入数据库,并跟踪核实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实现动态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体协商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职责,确保集体协商工作有效落实。各地工会要积极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进一步凝聚共识、整合和优化资源,加强合作联动,共同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1.市人社局要加强对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制订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认真做好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通过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保障年检、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实施集体合同制度。

2.市总工会要加强协商代表培训和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集体协商指导员和职工协商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协商能力;加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各级工会定期开展协商要约;推行集体协商预报、预审制度,实现“指导前移、把关前置”;就集体协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政府、企业进行沟通和协调;参与协商、争议调处,依法监督集体合同履行。

3.市经信委、市工商联要积极引导企业经营者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和帮助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就集体协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代表企业方与工会进行沟通和协调;做好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企业方集体协商的业务培训和基层企业代表组织建设,为开展集体协商奠定基础。

4.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要加强指导与服务,主动积极参与集体协商工作,为推进集体协商提供政策支持和协商依据,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和工作经费的落实。

(三)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完善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经信委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究,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四)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各地工会组织要把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工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开展一次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检查,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以确保集体协商工作切实得到开展。凡符合条件而没有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其党组织、经营者和工会不得参与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2015年6月25日    

湖北省企业集体协商质量评价标准(试行)

企业名称(盖章):                              工会主席:             填表时间:

序号

具体标准

证明材料

自 评     (完成打"√")

备  注

1

协商代表依法产生、人数对等,一线职工代表占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一定比例

代表名单

 

 

2

职工方协商代表参加相关培训

相关资料

 

 

3

集体协商要约、应约采用书面形式

要约书与回复书

 

 

4

企业行政按协商要求,提供集体协商所需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资料清单

 

 

5

集体协商采取协商会议形式

会议记录

 

 

6

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讨论,经无记名表决通过

职代会审议报告

 

  职代会通过率:规范等级企业达到50%以上,优质等级企业达到60%以上,示范等级企业达到70%以上

7

以计件工价、计时工资为工资分配形式的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计时工资等标准

合同文本

 

  规范等级企业做到至少3项,优质等级企业做到至少4项,示范等级企业至少做到5项

协商确定补贴、津贴标准或者奖励办法等

 

协商确定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病假事假工资等标准

 

协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与企业经营效益、劳动生产率等同步提高的内容

 

协商确定了一线职工工资调整的比例和调整办法

 

协商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高于省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协商确定的合同内容符合企业实际,有体现企业特色的个性化条款

 

8

集体合同报送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登记

审查意见

 

 

9

已生效的集体合同报上级地方总工会备案 

上级总工会证明

 

 

10

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集体协商工作

调查问卷

 

  职工参与率:规范等级企业达到70%以上,优质等级企业达到80%以上,示范等级企业达到90%以上

11

职工知晓本企业集体协商工作

调查问卷

 

  职工知晓率:规范等级企业达到90%以上,优质等级企业达到95%以上,示范等级企业达到100%

12

开展职代会无记名投票测评,职工对本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比较满意

满意度测评问卷

 

  职工综合满意度:规范等级企业达到70%以上,优质等级企业达到80%以上,示范等级企业达到90%以上

13

成立集体合同履约监督组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履约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记录

 

 

14

企业行政每年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职代会专项报告

 

 

15

   集体合同履约率100%,或者经协商调整集体合同约定后履约率100%

履约对照表

 

 

16

   初步确定的协商议题或者正式提交协商会议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上级工会进行预审

相关资料

 

 

17

   协商过程、进程等通过恰当方式向职工通报

通报材料

 

 

18

   工会建立职工方协商代表奖励、更换、罢免等制度

制度文件

 

 

19

   工会建立职工方协商代表述职、质询、评议等制度

制度文件

 

 

20

   针对本企业集体合同履行,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措施等相关文件

制度文件

 

 

  注:集体协商规范等级企业须达到1-15项标准;集体协商优质等级企业须达到1-17条标准;集体协商示范等级企业须达到1-20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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