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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6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16日 00:00:00 文  号:潜政办发〔2015〕66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16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潜江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1月24日

 

 

 

潜江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性病)是影响我国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为加强我市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1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5〕5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全社会参与,综合控制慢性病对社会和个体带来的风险,同时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从而减少慢性病导致的各种负担。总结示范区经验,推广有效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我市慢性病预防控制规范管理工作。2016年达到省级示范区创建标准。

(二)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示范区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全市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二、工作任务

(一)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1)成立潜江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整体组织和协调。

(2)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单位设联络员1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协调并解决慢性病防控重点问题。

(3)成立由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专业人员组成的市创建省级示范区工作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

2.经费保障。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常年性项目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此项工作长久持续开展。

(2)市级疾控机构业务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全额预算,其中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业务总经费是指地方财政拨款除去人员和公用费(办公、水电等)的费用。

3.政策保障。

(1)市政府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有关部门考核内容,制订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

(2)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出台1项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的政策,支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基本内容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低盐饮食、促进身体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等。

(3)制订工作场所职工工间操制度,每天职工运动时间不低于20分钟;在机关、学校、企事业食堂、公共餐厅等集中饮食场所推广健康饮食宣传制度;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促进健康的食品;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达到无烟单位标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学校等禁止吸烟;促进媒体规范宣传;探索多渠道慢性病预防性服务付费机制;新(改)建10分钟步行可达的健身场所、健康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4)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任务。

4.队伍保障。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慢病科且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专业人员。各区、镇、办事处卫生院(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立慢性病管理室,慢性病防治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并按照要求配备工作场所和设备。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慢性病防控技术指导团队,对基层卫生院(医院)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各卫生院建立慢性病防控服务团队,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3)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慢性病防控专职人员,建立慢性病临床诊疗技术指导团队,对基层卫生院(医院)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市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制度,着实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二)技术措施。

1.社区诊断。

从社会学、流行病学以及管理学角度出发,收集、整合并分析全市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全市基础信息数据库。针对全市人群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工作。

2.监测。

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定期发布全市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1)死因监测。

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及时登记报告全市居民死亡情况。居民粗死亡率原则上不低于6‰,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5%以下,ICD-10编码错误率5%以下。至少每年开展1次覆盖全市的漏报调查。

(2)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

每年完成1次有代表性的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监测调查;每3年完成1次辖区全人群抽样调查。

(3)肿瘤登记。

开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覆盖率100%),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MI Ratio)在0.6和0.8之间,病理诊断率(MV%)大于66%,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CO%)低于15%,发病率与前一年比较浮动在10%以内。每年度开展恶性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的分析。

(4)心脑血管事件报告。

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心脑血管疾病事件发生报告发生率不低于死亡率。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送。

规范开展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全市项目工作进度与质量,并提出指导意见。

3.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开展人群健康促进活动,2016年全市达到“五个覆盖”人数累计不少于50000人次。

4.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

5.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

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设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实施社区主动筛查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在全市小学开展儿童口腔检查,对龋齿儿童进行龋齿充填;对符合适应症儿童开展窝沟封闭。

6.患者管理。

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和血压/血糖控制率。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12月)。

成立潜江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办公室及各项工作专班,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抓好资料准备工作。

(二)实施创建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区、镇、办事处按照责任分工完成《潜江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市创建办公室定期对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区、镇、办事处进行指导和督导。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

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申请并接受省卫生计生委专家的检查验收。

(四)长效实施阶段(2016年8月至2017年)。

巩固前期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并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1.市创建办公室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各项创建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的科学性进行论证和指导;研究讨论慢性病综合防控特色建设事宜,及时解决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工作问题。

2.明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团队,共同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

3.切实用好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年度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季度会议制度,保障示范区创建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二)建立督导考评机制。

市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分解创建工作任务,督导考评创建工作情况。建立评估和考核体系。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评估,总结经验拓展示范工作。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在创建示范区专项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对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局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各单位要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记录工作内容,及时向创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附件:1.潜江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领导小组及部门责任分工

      2.潜江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潜江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及部门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玉梅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晗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  员:郭培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卫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国昌   市民政局副局长

伍孝江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邹定军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熊大明   市文体旅新局工会主任

卢  军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会主任

雷仙枣   市商务局工会主任

张  浩   市住建委副主任

曾德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立明   市城管局党委委员

蔡政军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

各区、镇、办事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蔡政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部门责任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

1.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长期工作年度计划及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及各部门工作任务和考核内容,制定长期慢性病防控规划。适时出台创建省级及国家级示范区的地方法规、管理办法及相关支持性文件,营造良好的全民健康政策支持环境。

2.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以责任状形式实施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制。适时组织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创建中的重点问题。

(二)市卫生计生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1.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协调并具体指导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创建所需资料,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2.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成立不少于5人的市创建工作指导组,在省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3.组织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提出适合我市的慢性病防控策略。

4.定期开展对全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慢性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

5.负责全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内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以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发放“居民合理膳食自我管理包”。

6.负责在公园、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段、社区或窗口单位打造“健康长廊”或“健康知识一条街”。在各区、镇、办事处卫生院内设立“健康俱乐部”。

7.在全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内设立慢性病监测的专业岗位,及时准确提供创建所需数据资料。

8.在各区、镇、办事处卫生院设立慢性病防控专职专业人员。完成本地区的社区诊断报告。开展慢性病人监测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监测结果。完成宣教、随访等项目服务工作。

9.在全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设立群众或居民健康自测点,并配备适当设备。

10.负责慢性病高危人群的发现、干预以及患者管理工作。

(三)市财政局。

1.及时落实中央投入专项经费和地方配套经费。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常年性项目预算。

2.将疾病机构业务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根据预算计划实行预拨和年终结算。

(四)市公安局。

1.及时准确地提供辖区内居民户籍信息。

2.在户籍销户管理中严格使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3.积极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五)市民政局。

1.在殡葬管理中严格使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积极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完成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3.组织、协调各社区、社团开展创建工作。

4.对慢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的农村五保户、城乡社会困难户和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庭给予救济。

(六)市教育局。

1.督促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定期提供开展健康教育课、健康讲座的相关信息数据及图片文字资料。

2.结合学校实际以保健室为中心,设立学生、老师健康保健自测室(角),并配备适当设备。

3.开展健身运动和保健活动,完善健身与保健相关资料。

4.组织开展健康示范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

5.在学校食堂和餐厅推广健康饮食宣传制度。

(七)市广播电视局。

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的公益宣传和新闻播报。

(八)市文体旅新局。

1.倡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2.在全市网吧、电影院、卡拉OK等公共场所开展健康知识的宣教活动。

3.推动全民健身行动,组织新建村级及社区体育设施,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4.在体育广场建立方便群众健身的配套设施和健康主题活动场所。

(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指导销售企业对加工食品执行食品营养标签,开展人群膳食标签宣传活动。

2.组织大型餐饮企业开展居民饮食安全、饮食健康知识的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并积极开展保健、养身食谱和菜肴的评选活动。

3.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知识培训及健康体检。

4.组织开展健康示范餐厅、示范食堂、食品加工示范企业、无烟食品加工企业等创建活动。

(十)市商务局。

组织大型商场、超市配合开展健康促进宣传活动和慢性病防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十一)市住建委。

1.定期组织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学习防病知识。

2.所有工地临街围墙至少要有1块以上1.5Mx2M健康教育宣传墙画。

(十二)市工商局。

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每年创建不少于2家示范单位、示范超市和无烟超市。

(十三)市城管局。

1.协助市卫生计生委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不少于2块户外广告牌。

2.协助市卫生计生委在大型广场或人群集中处每年开展宣传日活动。

3.配合在公园、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段、社区或窗口单位打造“健康长廊”或“健康知识一条街”。

4.打造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

(十四)各区、镇、办事处。

1.配置和完善社区(村)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

2.负责本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

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餐厅)等示范项目工作。

4.每年在本辖区内组建1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的基线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健康教育等工作,特别要做好各种文件、数据和痕迹资料的存档工作。

 


附件2:

潜江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   目

内   容

具  体  任  务

主  要  指  标  要  求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时间安排

保障措施

(250分)

组织保障

(80分)

1.成立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落实慢性病社会综合防控措施。

3.建立对部门履行职责的督查。

4.成立技术指导专家组。

1.*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工作。(20分)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解决慢性病防控措施。(15分)

3.*各部门有明确职责及履行情况记录,设有联络员。(20分)

4.示范区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15分)

5.有技术专家组指导计划及工作记录。(10分)

市政府办公室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

2015.10-2016.04

经费保障

(50分)

1.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当地政府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2.示范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并规范管理。

1.*地方政府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项目经费。(20分)

2.*疾控机构业务经费纳地方财政全额预算。(10分)

3.*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业务经费不少于整体业务经费的10%。(10分)

4.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10分)

市财政局

 

2015.10-2016.04

政策保障

(70分)

1.政府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2.*制定出台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

3.出台与慢性病防控及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并组织实施。

1.示范区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有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25分)

2.*示范区有慢性病防控规划。(20分)

3.出台必要的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至少1项。(25分)

市政府办公室

市卫生计生委

2015.10-2016.04

队伍保障

(50分)

1.疾控中心设有慢性病专业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专人负责慢性病防制工作,医疗机构有慢病预防控制任务。

2.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

1.*市疾控中心有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人员不少于3人。(20分)

2.市疾控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10分)

3.接受省疾控机构技术指导及培训每年达2次4.市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10分)及以上。(10分)

市卫生计生委

 

2015.10-2016.04

社区诊断

(50分)

开展社区诊断,完成社区诊断报告(50分)

实施社区诊断,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干预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为评估示范区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1.* 1-2年开展一次社区诊断工作。(20分)

2.完成社区诊断报告(30分)社区诊断报告应涵盖如下内容:

1)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

2)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

3)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

市卫生计生委

 

2015.10-2016.04

监测

(155分)

死因监测

(45分)

建立医疗机构死因网络登记报告系统,开展居民死因监测。

1.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死亡网络报告漏报率小于5%,审核率达95%以上。(15分)

2.全人群居民粗死亡率6‰以上,不明原因疾病死亡率5%以下,编码错误率5%以下。(10分)

3.至少每年开展1次全面的漏报调查。(10分)

4.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10分)

市卫生计生委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2015.10-2016.04

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45分)

开展全人群慢病及危险因素抽样调查,了解辖市内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特征。

1.每年完成1次慢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包括体重、腰围、血糖、血压)监测调查。(20分)

2.每3年完成1次辖市全人群抽样调查。(15分)

3. 撰写监测报告(10分)

市卫生计生委

 

2015.10-2016.04

肿瘤登记

(45分)

建立医疗机构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肿瘤发病及死亡监测。

1.辖市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恶性肿瘤报告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25分)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20分)

市卫生计生委

 

2015.10-2016.04

心脑血管疾病监测(20分)

建立医疗机构急性心梗及脑卒中发病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及死亡监测。

1. 辖市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心脑血管疾病事件发生报告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10分)

2. 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10分)

市卫生计生委

 

2015.10-2016.04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60分)

媒体宣传

(35分)

1.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

2.在主流大众媒体上设置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宣传

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传播计划。(5分)

2.*主流大众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广)设置宣传专栏,定期传播防治知识和技能。(10分)

3.每半年在电视台宣传至少1次。(10分)

4.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不少于2块户外广告牌。(10分)

市卫生计生委

市广播电视局、市城管局

2015.10-2016.04

宣传资料技术支持(40分)

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且在数量上能够满足相关要求。

1.每年提供印刷资料和宣传栏模板分别不少于8种。(10分)

2. 每年提供不少于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核心信息,每次核心信息覆盖不同内容。(10分)

3.每年提供不少于3种音像资料模板。(10分)

4.每年提供不少于8次健康知识讲座的核心信息及参考教案(10分)

市卫生计生委

市广播电视局

2015.10-2016.04

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40分)

1.建立和完善社区健身场所。

2.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可取的宣传材料和支持工具展示。

3.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讲座和咨询活动。

4.设立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栏,为群众提供应用技能指导。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健康宣传材料和视频健康宣传。

1.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10分)

2.社区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0人。(10分)

3.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至少2个月更新1次。(10分)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至少12种宣传材料,其中至少6种覆盖慢性病防控内容,每星期播放宣传视频至少3次。(10分)

市文体旅新局、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镇、办事处

2015.10-2016.04

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25分)

1.开设学生健康教育课,慢性病防控知识授课时间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不少于2学时。

2.利用幼儿园家长会,每年至少举办2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

1.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100%。(15分)

2. 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覆盖率达到100%。(10分)

市教育局

市卫生计生委

2015.10-2016.04

宣传日活动

(20分)

结合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以及肿瘤防治宣传周等各种慢性病防控相关的健康主题日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每年至少3场,每次不少于300人。(20分)

市卫生计生委、市广播电视局

各区、镇、办事处

2015.10-2016.04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135分)

工作场所干预(20分)

1.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

2.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覆盖示范区企事业单位30%以上。(20分)

市文体旅新局

各区、镇、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015.10-2016.04

群众社区健身活动(25分)

1.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

2.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

1.组织多部门群众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5分)

2.社区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10分)

3.平均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步以上成年人达到35%以上。(10分)

市文体旅新局

各区、镇、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015.10-2016.04

平衡膳食(20分)

1. 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

2.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采取有效干预手段和技术,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1.推广食品营养标签,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不低于 30%。(10分)

2.利用5 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 10 克,10 年降至 8 克(每年降低 0.5 克)。(10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市工商局

2015.10-2016.04

烟草控制(30分)

1.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全面实行禁烟。

2.开展卫生计生系统外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逐年提高无烟场所覆盖比例。

1.1年内示范区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比例为100%。(10分)

2.每年至少新创建除卫生计生系统外的2家无烟单位(如学校、车站、机关等)。(10分)

3.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10分)

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区、镇、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015.10-2016.04

示范创建(40分)

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超市、示范食堂和餐厅创建工作。

*每年创建不少于2家。(40分)

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各区、镇、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015.10-2016.04

 

 

 

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

(130分)

高危人群发现(70分)

1.各级医疗机构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

2. 在社区定期开展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筛查和主动发现工作。

3. 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为职工提供体检,发现高危人群并实施管理。       

4. 社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公共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

1. 各级医疗机构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20分)

2. 每2年1次为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体检的单位覆盖率不低于50%。(20分)

3. 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1年内建立至少10个,且逐年递增。(30分)

4.实施社区主动筛查高危人群,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 50%及以上。

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镇、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015.10-2016.04

高危人群干预(60分)

1.强化对慢性病高危人群标准的宣传。

2.为慢性病高危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3.开展高危人群生活方式干预。

1. 与基线调查相比,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逐年递增 30%。(20分)

2.人群体重和腰围知晓率达70%。(20)

3.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10分)

4.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10分)

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镇、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015.10-2016.04

口腔卫生(加40分)

1.在有条件地市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健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

2.为所有符合适应证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的窝沟封闭的免费服务。

1.对以小学为单位的儿童龋齿的充填率应在上年度基础上,逐年增加30%。(加20分)

2.符合适应证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50%以上。(加20分)

市卫生计生委

市教育局

2015.10-2016.04

患者管理

(120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60分)

1.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

1.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20分)

2.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20分)

3.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20分)

市卫生计生委

 

2015.10-2016.04

患者自我管理(60分)

1.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把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明确纳入当地日常慢性病防治工作中。

2.社区建立自我管理小组,开展培训。

3.逐步扩大自我管理人员队伍及覆盖面。

1. 1年内完成活动的自我管理小组达10个,逐年增加。(30分)

2. 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达30%。(30分)

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

各区、镇、办事处

2015.10-2016.04

总分=基本分+附加分

总体评价

备注:*为第一阶段考评核心指标,必须完成才能申报创建。

示范区判定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 ◆好:总分大于等于850分;◆较好:总分小于850分而大于等于700分;◆一般:总分小于700分而大于等于600分;◆较差:总分小于600分。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要求应达到“好”水平;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要求应达到“较好及以上”水平。

(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东、中、西标准依次为:850分及以上;800分及以上;750分及以上。)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江汉石油管理局。                                

 

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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