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市场主体审批经营事项监管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6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16日 00:00:00 文  号:潜政办发〔2015〕49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16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市场主体审批经营事项监管清单》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潜江市市场主体审批经营事项监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

    工商部门履行一般经营事项(指不需经审批的经营事项)监管职责,通过抽查监管、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并会同有关执法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审批部门按照《潜江市市场主体审批经营事项监管清单》对审批经营事项(指须经审批方可经营的事项)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大对“无证经营”以及其他违反审批经营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和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市场监督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发现市场主体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范围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或移交。需多部门共同查处的,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风险管理,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建立完善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等,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夯实监管基础。

三、切实保障市场监管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对照《潜江市市场主体审批经营事项监管清单》,制定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标准和办法,及时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市场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取得实效。

 

 

 

                                                                                                      2015年10月10日

 

 

 

潜江市市场主体审批经营事项监管清单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综合类

 

 

 

 

 

 

1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市国资办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2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市商务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外资独资企业

《外资企业法》

3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法》

市安监局

属地监管

4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

市安监局

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综合类

5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考核和相关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市安监局

属地监管

6

公共场所卫生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市卫计委

属地监管

7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消防法》

市公安消防大队

属地监管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市环保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9

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的企事业单位排污及排污费征收

《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市环保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农、林、

牧、渔业

10

种子生产、经营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种子法》

市林业局

属地监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

《种子法》

市农业局

11

种畜禽生产经营

《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

市农业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2

野生动物、植物或其产品经营、运输、出售、收购、进出口、驯养、繁殖、猎捕

《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市林业局

属地监管

13

木材经营、加工

《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

市林业局

属地监管

14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

《动物防疫法》

市农业局

属地监管

15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

《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市农业局

属地监管

16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市农业局

属地监管

17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市农业局

属地监管

18

渔业捕捞

《渔业法》

市农业局

属地监管

19

棉花加工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市发改委

省级审批,工商、质监等部门依职权监管

采矿业

20

煤矿、非煤矿山企业

采矿许可监管

《矿产资源法》

市国土资源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安全生产监管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市安监局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21

生猪屠宰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市农业局

属地监管

2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市农业局

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

23

兽药生产、经营

《兽药管理条例》

市农业局

属地监管

24

农业机械维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市农业局

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25

食品生产、经营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

《食品安全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法》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

《食品安全法》

26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

《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27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28

互联网药品交易

《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29

化妆品生产、经营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管理体制调整,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30

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市卫计委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31

消毒服务机构及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剂、非医疗用途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消毒服务机构

《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

市卫计委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32

民用爆炸物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市经信委

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33

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

《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规则》(工信部公告工产业〔2009〕第45号)

市经信委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34

烟草制品及专卖品生产、批发、零售、烟叶收购

《烟草专卖法》

市烟草专卖局

属地监管

35

食盐生产、加工、批发、运输、零售

《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                    

市盐务局

属地监管

36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市商务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37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直销管理条例》

市商务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38

拍卖企业

《拍卖法》

市商务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39

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

成品油经营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市商务局

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

危险化学品经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市安监局

属地监管

40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市安监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41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市安监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42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市安监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43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特种设备安全法》

市质监局

属地监管

44

计量器具制造、维修

《计量法》

市质监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45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法》

市质监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46

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市质监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47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日常管理

《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市公安局

属地监管

48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市质监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49

枪支管理

《枪支管理法》

市公安局

属地监管

50

粮食收购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市粮食局

属地监管

51

文物拍卖经营

《文物保护法》

市文体旅新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52

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

市文体旅新局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53

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其生产设备、专用技术的进出口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市经信委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54

农药经营

农药生产

《农药管理条例》

市质监局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农药登记、经营、使用

《农药管理条例》

市农业局

属地监管

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市安监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55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生产、销售、使用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市环保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医疗使用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市卫计委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6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管

《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市卫计委

属地监管

57

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

《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市经信委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58

发电、输电、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59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0

电力系统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和事故紧急限电序位表核准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实施办法》

市经信委

属地监管

61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市住建委

属地监管

62

燃气经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市住建委

属地监管

63

城市供水企业

《城市供水条例》

市住建委

属地监管

建筑业

64

建筑施工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

市住建委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6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市住建委

属地监管

66

勘察设计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市住建委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67

爆破作业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市公安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8

道路

运输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市交通运输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市交通运输局

属地监管

69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

属地监管

70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市交通运输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71

经营船舶管理业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市交通运输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2

港口经营和港口岸线使用

《港口法》

市交通运输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73

快递业务

《邮政法》、《湖北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市邮政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4

邮政普通服务和特殊服务

《邮政法》、《湖北省邮政条例》

市邮政局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住宿和餐饮业

75

旅馆业

卫生监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市卫计委

属地监管

治安监管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属地监管

76

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属地监管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7

基础、增值电信业务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市经信委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78

外商投资电信业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市经信委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79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市经信委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80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市广电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81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市广电局

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

金融业

82

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

市银监办、人民银行市支行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83

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的分行及代表处

《中国人民银行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

84

典当业

准入、经营、管理

《典当管理办法》

市商务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治安

《典当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属地监管

85

小额贷款公司

准入事项

《公司法》、《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鄂金办发〔2009〕18号)

市金融办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日常监管

市工商局

属地监管

账户、利率等

人民银行市支行

属地监管

融资等

市银监办

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金融业

86

融资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市经信委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87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市银监办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房地

产业

88

房地产开发经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市住房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89

房地产中介服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市住房局

分级监管,属地监管

房地产估价机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90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市住房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1

旅行社及国内、出入境旅游经营

《旅行社条例》

市文体旅新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92

外商投资旅行社

《旅行社条例》、《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

市文体旅新局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93

会计事务所及其分所(含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市财政局

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

94

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属地监管

95

药品广告

《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96

医疗广告

《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市卫计委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97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

《广告法》、《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广告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市工商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98

广播、电视台、报纸、期刊经营广告业务

《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市工商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99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

100

户外广告设置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城管局

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1

质量认证机构

《认证认可条例》

市质监局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102

电子认证服务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市经信委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103

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手车流动管理办法》

市商务局

省级备案,属地监管

104

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市公安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05

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市邮政局

属地监管

106

人力资源服务

《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市人社局

属地监管

107

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市人社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08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市教育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09

征信业

《征信业管理条例》

人民银行市支行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10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对外贸易法》

市商务局

属地监管

111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

《劳动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市商务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12

企业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市商务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13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劳动法》

市人社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14

价格评估机构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市物价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5

城市园林绿化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市住建委

属地监管

116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市商务局

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7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医疗废物

疾病防治

《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市卫计委

属地监管

环境污染防治

市环保局

118

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市商务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19

进口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12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市环保局

属地监管

121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储、运输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市城管局

属地监管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2

殡葬服务

《殡葬管理条例》

市民政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23

医疗美容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市卫计委

属地监管

124

汽车维修业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市交通运输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25

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市民政局

属地监管

126

电子电器产品维修

《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

市经信委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教育

127

保安培训机构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28

民办文化教育学校

《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市教育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29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市人社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30

教育网站、网校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

市教育局

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1

营利性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市卫计委

属地监管

13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市卫计委

属地监管

13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母婴保健法》

市卫计委

属地监管

文化、

体育和

娱乐业

134

报刊记者站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

市文体旅新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35

出版业

《出版管理条例》

市文体旅新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36

互联网出版机构

《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市文体旅新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37

电子出版物出版、制作、复制、发行

《出版管理条例》、《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市文体旅新局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138

可刻录光盘生产

《出版管理条例》、《复制管理办法》

市文体旅新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39

印刷业

《印刷业管理条例》

市文体旅新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40

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市文体旅新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41

电影业

境内电影制片公司

《电影管理条例》

市广电局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电影发行

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

境内电影放映

属地监管

14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市广电局

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

143

电视剧制作

市广电局

国家局审批,属地监管

144

文物经营、复制

《文物保护法》

市文体旅新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45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制作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市文体旅新局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6

乡镇广播电视站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市广电局

属地监管

147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市文体旅新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48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

《全民健身条例》

市文体旅新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49

娱乐场所

经营活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市文体旅新局

属地监管

卫生监管

市卫计委

消防安全

市公安消防大队

治安管理

市公安局

环境监管

市环保局

150

营业性演出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市文体旅新局

属地监管

演出经纪机构

经营单位

个体演员及个体演出经纪人

151

营业性射击场

《枪支管理法》

市公安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52

制造、销售弩及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击项目

《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

市公安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53

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

互联网上网服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市文体旅新局

属地监管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消防安全和信息网络安全

市公安局

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4

计量检测检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产品质量检验等质检技术服务

《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市质监局

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

155

测绘服务

《测绘法》

市城乡规划局

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

156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装置检测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市气象局

属地监管

157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气象探测环境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市气象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58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市气象局

属地监管

159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市国土资源局

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

160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61

矿产勘查

《矿产资源法》

162

地质勘查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163

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市住建委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4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市水务局

属地监管

165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水法》

市水务局

属地监管

166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

《水法》

市水务局

属地监管

167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市水务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68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市水务局

分级审批,属地管理

169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市住建委

属地监管

170

工程造价咨询

《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市住建委

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

171

工程招标代理

《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市住建委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7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市住建委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国民

经济

序号

监管事项(对象)

监管法律依据

监管部门

备注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3

施工图审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市住建委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74

城乡规划编制

《城乡规划法》

市城乡规划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75

药物临床试验

《药品管理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176

动物诊疗

《动物防疫法》

市农业局

属地监管

177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生产装配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

市民政局

市级审批,属地监管

178

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条例》

市科技局

国家级审批,属地监管

179

因私出入境中介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80

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市安监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81

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机构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市安监局

省级审批,属地监管

18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市安监局

分级审批,属地监管

说明:1.本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排序,“综合类”事项是指跨若干行业或不涉及行业准入,无法准确归并为某一具体行业的事项。

  2.“监管事项(对象)”是指涉及市场准入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事项(对象),包括各类生产经营事项、市场主体和具体行业。

  3.“监管部门”是指承担日常监管职责的牵头部门或主要执法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

  4.“备注”中,“分级审批,属地监管”是指市级以上部门都可以依职权审批,但日常监管在市级的事项;“属地监管”是指审批主体和监管主体都在市级,以及不涉及市场准入但日常监管在市级的事项;“省级(以上)审批,属地监管”是指审批主体在省级(以上)部门,日常监管在市级的事项。

  5.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修订发布。对未列入本清单的其他监管事项(对象),由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因政府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转变而引起监管职能变化,由承接其职能的部门依法履行相关监管职责。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江汉石油管理局。                                

  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印发    

相关解读: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