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切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好运转枢纽作用,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
(一)建立健全政务值班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或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政务值班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有领导带班,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要按照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的要求,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值班工作流程,细化各项政令办理的要求,确保即接即办、限时办结、按时反馈、高效运转。要建立非常态下的值守应急工作机制,遇有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大会议、节假日等敏感时期,应及时加强值班力量,启动相应机制。要建立健全值班记录归档制度,规范值班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印制专用值班记录本,并将值班记录本和《值班信息》、《值班报告》等文件资料留存归档。
(二)切实做好敏感时期值班工作。各地各部门在重要活动、重大会议、节假日及防火期、防汛期等敏感时期,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区镇处至少一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属地守土履责;各地以及应急任务较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监、公安、信访、交通、电力、卫生、食品药品、环保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带班规定,坚决杜绝脱岗、顶岗和值班业务不熟等情况的发生;各地各部门要统筹部署值班工作,提前3天向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报备值班安排表。
(三)加强值班队伍建设和值班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研究改进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要选派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本单位工作规程的精干人员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定期开展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值班应急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改善值班工作条件,配齐值守应急所需要的设备设施,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值班环境。要为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基本生活提供保障,解决好值班带班人员就餐、休息等实际困难,节后统筹安排好补休工作。
二、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一)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不受信息分级限制,凡是涉及人员伤亡、十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十人以上的群体访、影响大面积群众日常生活的水、油、气、电、网络、污染、疫情、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信息都要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报告。
(二)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事发地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跨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涉及到的地方政府都需要及时报告信息,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报告相关类别的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和企业有责任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切实增强信息报告主动性。获知突发事件线索后,要及时主动调度核实。对于敏感信息、预测预警信息,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要加强分析研判并及时报告,不拘泥于信息分级标准的相关规定和逐级上报的程序。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及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及时跟踪续报,全面掌握情况;处置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对事件处理结果及对整个事件的调查评估进行终报。
(四)严格信息报告的时限规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分秒必争,要着重提高信息报告效率和质量。要简化信息报告审批程序,特别是对人员伤亡、失踪和救治等情况,要快速核实,迅速报告,减少审批环节。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要落实专人与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相关情况。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电话口头报告,并在30分钟内书面报告。较大突发事件,要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一般突发事件,要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断网、堵路、群体访等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市领导关于突发事件的批示要当天报告贯彻落实情况,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要求电话核报的信息,要在15分钟内电话反馈。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明确要求报告书面信息的,要在1小时内书面反馈。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规范信息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内容应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级别、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所报信息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特别紧急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可在不完全具备上述要素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等基础信息,其他相关信息随后续报。涉密信息的报告要遵守相关规定,防止发生失密、泄密。
(六)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预警机制。要深入研究突发事件发生的一般规律,不断提高对信息的快速反应能力、鉴别判断能力、综合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反应敏捷、渠道畅通、运行有序。要充分发挥群众和信息员力量,把信息反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主动了解掌握本地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等紧急信息,切实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应急委指挥长,以办公室为应急委常设机构,以下属单位为成员的应急维稳信息专班,特别是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安监、人社、民政、卫生、教育等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研判突发事件的信息或预警信息,各地各部门的下属单位可以越级上报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
三、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近期,各地各部门要对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政务值班制度是否建立,值班人员是否到位,领导干部是否实行带班制度,突发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值班通信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要加强对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和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对值班制度不完善的,值班期间出现人员缺岗脱岗、电话无人接听、电话呼叫转移现象的,传达上级指令、落实反馈意见不及时、不到位的,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相关单位写出书面说明;对因失职渎职或迟报、谎报、漏报、瞒报信息情况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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