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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6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秘书一科 发文日期: 2016年12月16日 11:02:34 文  号:潜政办发〔2016〕72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16日 11:02:34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潜江市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16日

 

潜江市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工业经济跨越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潜发〔2016〕1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质量效益为目标,以先进技术装备为支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为手段,以设备更新换代、科技成果转化、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和绿色制造为重点,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打造潜江制造业升级版,为实现“缩差争先、拼进十强”的三年目标作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全市工业技改投资累计完成400亿元以上,占工业投资比重达70%以上组织实施市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每年滚动实施60个重点工业项目,确保每年新开工项目不少于30个,竣工投产项目不少于30个,累计建成投产项目100个;通过技术改造,重点企业70%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产业链配套更加完善,产业集中度和集聚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战略新兴产业比重显著提高;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效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绿色制造水平巩固提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以上。

三、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按规定核准或备案的项目

(二)符合石油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大健康、家居制造、光信息电子、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八大产业发展方向,并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布局

(三)在潜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生产经营正常,会计信用、银行和纳税信用良好,且企业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事项;

(五)项目所采用工艺、技术、设备,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条延伸、科技成果转化、节能降耗、减少污染、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环保等;

(六)项目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重点任务

根据我市工业基础,产业结构现状,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档次,围绕八大产业,强化对重点领域、主导产品和生产关键环节的技术改造。重点改造提升石油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大健康、家居制造等产业;培育发展光信息电子、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战略产业。重点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开发一批高新产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

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化工业投资结构,引导企业围绕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大力发展中高端产品实施技术改造,增加项目有效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引进和购置先进装备,淘汰老旧设备,提升装备水平;石油化工、大健康等产业三年累计完成提质增效示范项目30个支持企业开发制约产业发展瓶颈的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形成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提高带动示范效应以光信息电子、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先导发展新兴产业,到2018年,战略新兴产业占工业总量比重达到12%以上

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广泛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支持企业立足实际采用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柔性生产、小批量定制等智能制造技术或制造模式进行改造。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家居制造等产业三年累计完成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30个。

(三)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以制造为基础、服务为导向,引导企业加快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延伸价值链条。在纺织服装、家居制造产业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提升企业研发设计、市场拓展、品牌运作等服务的核心价值,创新商业模式,实现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实施“互联网+服饰”行动,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在线支持、全生命周期管理、仓储物流、融资租赁、检验检测等服务。

(四)提升制造业品牌价值。坚持以质取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覆盖面达到50%以上。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大型企业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积极推动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光信息电子等领域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培育和市场拓展力度,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区域品牌。2018年,新增15项湖北名牌产品10项湖北省著名商标争取培育2个产业园区成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示范区。

(五)推进绿色生态发展。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等倒逼机制,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节能技术改造和循环经济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为重点,支持企业推广和应用重点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2018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10%、7%、7%、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9%。

(六)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建设提升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质量认证、产品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资源综合利用、人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到2018年,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以上,建成省级及以上各级各类科技创新研发平台8家以上。推进工业园区改造提升,高起点、高标准规划新建或改造提升工业园区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园区公共服务水平和承载能力。

五、实施路径

(一)制定市级技术改造指导目录。按照省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结合我市实际,重点聚焦增量扩能型、内涵提升型、节能环保型、服务平台型、两化融合型、兼并重组型等技改“六型”项目,研究发布市级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积极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和社会投资方向。

(二)建立技改项目库。各地每年年初对所属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按照市级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的要求,会同企业共同研究企业发展方向各地要建立技改项目台账市经信委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建立技改项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项目库信息。

(三)确定年度技改项目。一是将总投资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调度,建立市领导负责、部门牵头联系制度,成立工作专班、服务团队,定人定岗定责,确保技改项目早上马、早建成、早达产;二是将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作为工业经济主要增长点纳入工业经济运行重点进行监测调度,切实解决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项目管理。一是市经信委对列入年度重点调度的技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终结账的办法,对项目进行现场督办,督办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节点任务完成情况、竣工投产情况,确保年度目标实现;二是市统计局要进一步完善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体系,建立市技术改造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技术改造投资的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引导投资方向。

六、政策支持

(一)财政政策。

1.实施技术改造以奖代补政策。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对全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以奖代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2.实施货梯安装工程补贴政策。对工业企业因建设多层厂房(三层以上)安装货梯的,市财政对货梯购置款全额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3.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充分发挥县域资金、担保资金、品牌和质量奖励资金激励作用,重点向实施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倾斜,激发企业对接市场需求自主升级改造的动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汇桥担保公司、市质监局)

(二)金融政策。

1.鼓励和支持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作、重组、相互持股、技术入股和设备融资租赁等市场化的融资方式筹措技术改造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2.稳健发展众筹,按市场化原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参股、获取红利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

3.搭建银企信息沟通平台,开展多种形式银企交流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新品种,开设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银行机构)

(三)土地政策。需新征地建设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原出让的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多层次厂房、实施厂房改造加层而提高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四)税收政策进一步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等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快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创新。更加有效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投资抵免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开展技术改造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宣传,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减负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16〕13号)精神,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建立惠企政策公开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完善举报和督办制度。(责任单位:市减负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地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

(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对列入市级技改工程的项目,减少环评审批前置条件,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落地。改革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改项目审批方式,在规划调整、环评、节能评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投标等环节,采取告知承诺、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等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改项目审批期限在法定时间基础上压缩1/3以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考核结账加大对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目标的考核力度,凡是列入市级技改工程的项目,都要纳入全市重点项目考核,作为全市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机制,每年年终对照技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账,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奖励,对实施效果好的企业在各类专项扶持资金上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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