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潜江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9日
潜江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8号)精神,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项目在我市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领导领衔推进重大改革项目的有关要求,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放管服”改革,搭建“一网覆盖、线上运行”的平台架构,完善“一套标准、一口受理”的工作机制,建立“一体流转、数据共享”的技术保障,加快建立“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确保2017年底政务服务“一张网”基本建成,尽早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建设全市电子政务“一张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要求,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省级节点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大数据平台,并与楚天云接通。建立面向公众的政务服务平台和面向政府内部业务办理的协同办公平台,使互联网受理、政务外网办理、互联网反馈成为企业、个人业务办理的基本流程,最大限度方便公众办事。(牵头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二)用好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用好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进“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在线应用,对接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促进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应用及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平台支撑。(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推广应用中介服务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和中介服务网的功能,建立中介服务事项通用清单,推进中介服务事项在线应用,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打造服务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的“网上超市”,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降低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四)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的要求,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按事项逐项编制完善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结合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精简各类证照,简化优化网上办理流程。(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五)探索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推进实体办事大厅转型升级,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次告知、一口受理、一次发证”, 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办事、一站式办结,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坚决杜绝群众和企业到窗口办理后还需再到部门“跑腿”。(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六)推动事项网上办理。加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的线上线下融合运用,逐步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大力推进自助终端、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的“掌上办事”服务功能应用,将业务办理端口前移,提高一次办好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七)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前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各政务服务系统统一入口,逐步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推进市级政务服务系统与省级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八)推进业务办理系统融合贯通。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依托市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各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与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外网以及专网的融合对接,加快建立后台分类流转应用体系,将入口的申办事项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时交换到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并将办理过程及结果同步至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各有关部门)
(九)建立一网覆盖的技术支撑系统。以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别作为自然人和法人办事的唯一标识,构建网上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一次认证、无缝切换、多点服务。加快各部门的证照、档案电子化进程,在人口、法人、房屋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基础上,梳理和编制自然人和法人证照目录,建设统一的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库。通过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关联,推动部门业务办理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办事相关证明材料一次采集、统一存储、共享共用、便于核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住房局、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加快数据交换共享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电子签章应用,完善部门间互通互认机制。建立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整合、打通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与各部门审批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等数据对接,实现各系统、各层级、各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数据互联互通。积极探索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与互联网社会化服务平台合作,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利用深度和广度。(牵头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改革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主动协调,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市编办负责专项改革日常工作,会同其他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各项任务。
(二)严格考核督办。要将“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由市政府政务督查室牵头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2017年底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问责督办,推动各有关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三)抓好总结评估。全面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工作总结。专题组要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改革工作评估,汇总总体情况和有关成果报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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