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潜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潜江市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2021年潜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日
2021年潜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重大政策深入开展解读回应
(一)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在出台重大政策,尤其是部门代起草政府文件时,起草部门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步公开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明确意见征集期限。公开正式文件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和意见征集情况,包括征集到意见的数量、主要内容以及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应说明理由。
(二)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紧扣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和扩大就业、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释放消费潜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等重大政策落实落地见效,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乡村振兴、减税降费、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三)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各地各部门要依托“店小二”专线,为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答服务。政策制定机关在出台政策时,要落实对应政策咨询责任人。加强“店小二”专线与各地各部门知识库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积极打造政策咨询线上、热线、线下综合服务体系。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通过政策问答、政策通气会、图解、视频、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形式开展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四)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增强舆情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二、围绕年度重点任务深化政务公开
(五)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通过专题(栏)集中公开群众最关心的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效果等信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以专题或专栏形式集中统一公开“十四五”规划文本,同步公开规划解读材料。今年10月底前,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七)做好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深入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八)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九)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既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围绕薄弱环节深化政务公开
(十)动态调整公开权责清单信息。各地各部门要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时效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要开设权责清单专栏,公开权责清单信息,依据政策文件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本单位权力清单,加大事项清理力度,确保“双随机”事项、监管事项与权责清单事项相统一。
(十一)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工作进展、年度办理总体情况信息。
(十二)强化政务督查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落实督查整改责任,及时公开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加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公开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公开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十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1年10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借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编制方式,结合自身职权事项,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组织实施。
四、强化政务信息管理
(十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监管、安全保障。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入库管理,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全面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联通工作。
(十六)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2021年底前要清理现行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各地各部门清理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信息,及时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
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执行力度
(十七)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要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版本标注、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及监督救济渠道等内容。要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正确使用26个答复文书模板,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十八)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机构要按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的要求,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十九)抓好其他相关制度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狠抓工作责任落实
(二十)强化工作责任。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判断力和敏锐性,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舆情研判,做好舆情应对预案,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十一)加大任务落实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明确完成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考评反馈问题清单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二十二)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打造高素质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日常考核、第三方评估、督查督办工作,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坚决杜绝考核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
(二十三)改进工作作风。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1.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公开专题,相关政策文件信息在本单位公开的同时,同步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各地各部门 |
2 | 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1.开展问答形式政策解读,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咨询责任人,通过“店小二”专线积极提供政策咨询“一号答”服务; | 各地各部门 |
3 | 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1.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各地各部门 |
4 | 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1.公开新制定的各类规划信息; | 各区镇街道、市发改委 |
5 | 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1.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各项落实举措,并同步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各区镇街道、有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 |
6 |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1.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同步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各区镇街道、市财政局、市政府其他部门 |
7 | 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1.开设疫情防控专题,公开疫情防控政策、疫苗接种等信息; | 各区镇街道、市卫健委 |
8 | 动态调整公开权责清单信息 | 开设权责清单专栏动态公开权责清单信息。 | 市委编办 |
9 |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 | 1.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全文; |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
10 | 加强政务督查信息公开 | 1.及时公开督查发现的问题; |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
11 | 公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 及时公开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 各区镇街道、市司法局、市政府其他部门 |
12 | 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1.出台或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并组织实施; | 各区镇街道、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政府其他部门 |
13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1.深入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入库信息标准化管理;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 各区镇街道、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政府其他部门 |
14 | 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 1.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信息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各区镇街道、市司法局、市政府其他部门 |
15 | 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 | 1.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模板; | 各地各部门 |
16 | 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管 | 督促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 各区镇街道、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水利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
17 | 加大任务落实力度 | 1.梳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 | 各区镇街道、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政府其他部门 |
18 | 加强指导监督 | 1.开展政务公开培训; | 各区镇街道、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政府其他部门 |
19 | 目标考核指标 |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且考核分值比例不低于4%。 | 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
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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