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场原种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潜江市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潜江市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即各相关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要向一个科室相对集中,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职能科室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部门行政性、服务性收费缴入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做到审批项目到位,审批权限到位,非税收入、服务性收费票据控管到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职能归并原则。对政府工作部门各科室行政审批职能进行归并调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予政府的职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凡具有行政服务审批职能的部门,要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规定,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职能归并到一个科室。
(二)集中办理原则。各部门承担行政服务审批事项的科室必须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办事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其他科室不得承办任何行政审批业务。
(三)便民利商原则。为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所有行政服务审批手续及行政性、服务性收费必须全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和缴纳,真正实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5月6日-5月20日)。召开全市行政服务工作动员大会,重点部署“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组织动员,部署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1年5月21日-6月21日)。各部门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流程再造,行政性收费清理,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性、服务性收费集中缴入等工作,确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收费项目、窗口工作人员等,并拟定具体工作方案,6月1日前报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领导小组审定。6月21日各部门行政服务审批科室和收费项目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6月22日-7月22日)。对各部门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积极主动、全力推进、按要求落实到位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敷衍塞责、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由市监察局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操作。凡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及二级单位,其行政服务审批职能分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的,采取撤并方式,归并行政服务审批职能,明确一个科室承担。具体职能调整、归并等工作由各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市编办确定后,将落实结果报送市监察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二)明确窗口职权。各部门承担行政服务审批职能的科室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后,由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窗口负责人,各部门要按照“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的总体要求,充分授权窗口负责人五项权力。
一是对即办件(当即可以在窗口办结的事项)的直接审批权,由窗口直接审批、办理、发证(批文)。二是对承诺件(在规定承诺期限内办结的事项)、联办件、上报件(本单位只有初审权,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行使预审处置权。三是对联合审批办件的审核会签权,即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具有审核审批会签意见权。四是后方力量的调配权,即对确需技术论证或踏勘的,具有直接安排后方技术人员按要求完成协办任务的调配权。五是收费事项的执行权,执行市政府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各部门要下发授权文书,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以保证窗口独立运作,当场审批。各部门要调整领导分工,将部门行政服务审批工作归口一名领导负责。垂直管理部门参照本方案执行,并做好对上的汇报工作。
(三)清理审批项目。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和相关法规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照即办件、承诺件、报批件进行分类,尽量提高即办件的比例。同时对其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审批要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等进行清理登记,并逐项制作办事指南,规范审批流程,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清理分类后的项目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及时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未上报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之外受理的事项和收费,由市监察局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做好收费缴入。在全面清理全市行政性、服务性收费的基础上,确定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缴入的项目。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收费窗口,集中收取办事大厅各窗口审批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收费窗口人员由市财政局和经办银行工作人员组成。所有进驻办事大厅的部门不得另行收取审批服务过程中的费用。制定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集中缴入的运行程序,市地税局在办事大厅各中介服务机构分别安装电子打票机,对服务性收费项目做到“出票、缴费、控税”一条龙服务,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监管。
(五)建立电子审批平台。依托市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在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同时,创新行政服务审批方式,积极实施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缴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六)抓好建章立制。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超时默认制、过错追究制、绩效考评制等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各部门对审批事项都要制定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审批依据、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及依据,该印制的要印制,该公示的要公示,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七)加强窗口队伍建设。
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派驻制,各单位要从本单位挑选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服务态度好、有一定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工作。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实行A、B岗制度,并明确1名窗口负责人。
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做好各相关部门分管行政服务工作负责人及窗口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经市行政服务中心认可合格后方可进入窗口工作。要经常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非特殊原因,各部门不得随意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确需轮岗的,须经市行政服务中心同意。
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制定《窗口人员职责》、《窗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工作制度等,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以及考勤、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原单位作为窗口工作人员奖惩、晋级的重要依据。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在窗口工作期间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为主,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时只转党组织关系,不转工资关系,原单位福利待遇不变,业务上接受原单位领导。
(八)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基础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公场地面积要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以满足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办公和会议协调、项目听证、座谈等工作需要。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市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桂华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龚定荣同志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市监察局要把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作为行风建设、效能建设的重点,加大对各相关部门的督办检查力度,对在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中领导不力、工作消极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大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及考核的力度,定期对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设立举报信箱,开通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或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把行政审批权和自由载量权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市目标考核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以推进行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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