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党委 办事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
园发〔2013〕3号
办事处党委 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的
意 见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潜发〔2012〕8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我处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建立长效服务管理机制,结合我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努力把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居民,不断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二是坚持立足基层、加强管理、强化保障、激发干劲,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进社区管理与服务;三是坚持横向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动员驻居单位等广泛参与社区建设,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创新发展,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强化薄弱环节,促进社区建设均衡发展。
二、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机制
1、创新社区管理体制
按照“小社区,大服务”的要求,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遵循专干不单干、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积极承接各项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设综合事务、计生户籍、民政低保、就业医保四个服务窗口;综治维稳工作站具体担负社区信访、治安、民调、安全、应急等工作;网格管理工作站具体担负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工作。
2、理顺部门与社区关系
(1)“准入”性工作。按市委、市政府关于部门工作进社区实行“准入制”的精神,已落实“费随事转”的部门和工作,由部门和办事处共同协商,明确工作事项和权限,向社区提供统一印制的《服务指南》,社区按规定办理服务。
(2)协助性工作。其他部门工作需进社区或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由部门向办事处提出申请,协商明确工作内容、权限、经费拨付标准及方式后,经办事处党委批准进入。未经批准进入社区的部门工作,社区可不予受理,并向市政府准入审批机构举报说明。
(3)临时性工作。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临时性或阶段性部门工作,由相关部门与社区居委会协商,议定拨付工作经费的来源、数额和拨付方式,报办事处批准后实施。社区在未接到办事处党办或社区局通知的情况下,不得参加任何部门召集的工作会议、接受工作安排。如部门单独通知社区安排工作量较大或突击性的工作,社区应及时报告社区局,在得到社区局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
3、深化“共驻共建”机制。与辖区单位建立良性友好的关系,争取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支持。加大为辖区单位服务的力度,积极主动为单位排忧解难,通过服务体现社区的价值,增进与单位的感情。严禁在辖区单位吃、拿、卡、要,不得出现有损社区形象的人和事。市直驻点部门是支持社区发展的重要力量,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寻求时机联系驻点部门主要领导,主动陈述社区发展面临的困难,商讨解决办法。为增进与驻点部门的情感联络,社区可邀请驻点部门参加社区举办、承办的活动。需要办事处帮助和支持的,提前报请处主要领导。
三、规范社区管理和服务
1、规范网格管理
建立社区“四级”责任管理服务体系。为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有效发挥其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方面的作用,社区要借助网格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自治服务、公益服务、自助服务、物业服务。建立社区居委会—网格员—楼栋长—居民“四级”责任管理服务体系。在离退休老党员、在职干部、社区党员、低保户中选聘一些有责任心且愿意为居民群众服务的同志担任楼栋长,指导、支持他们在社区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
建立有效的网格工作机制。网格员业务上接受市网格管理中心指导,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工作上服从社区安排,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的前提下,可以联系或配合社区其他工作,但不能安排网格员挂职或牵头承担居委会的主要工作。社区干部实行包网负责制,除公共服务工作站坐班的3名干部外,其他社区干部一人包1到2个网格,工作中不坐班,带领网格员到网格中走访居民、服务居民。小问题解决在网格,大问题上报社区居委会。能解决的不上报,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办事处或由网格员通过e通传送到市网管中心,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工作中做好记录,完善信息库,整理好工作台帐。
2、规范户籍管理
进一步规范户口服务管理的办法,理顺和强化人口管理、计生管理的关系和责任,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户籍、计生服务。村、居户口管理要坚持“三原则”,即属地管理原则,谁迁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公安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规定办理原则。“三个不准”,即不准迁入新的空挂户,不准迁入违反计生政策的居民户口,不准违规为计外新生儿上户。“三个规定”,一是村、居户口管理由一把手负责,户口协管员由计生专干兼任;二是迁入居民必须提供由迁出地的乡镇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材料,并由园林计生办审核盖章后社区才能办理。同时,核查全员人口计生信息,及时在居住地录入信息;三是计外新生儿上户必须提供市计生执法大队的收据和上户卡,到园林计生办审核盖章后到社区办理。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社区不予办理;四是单位居民户口迁入由单位负责人签意见和名字,盖上单位章再由社区一把手签名并盖上社区“人口管理专用章”。社区直管居民直接由一把手签意见、名字和盖章。
关于属地与户籍管理服务。社区按照属地管理、以房管人的原则,坚持为居住地居民提供服务。部门未明确规定按户籍地开展工作的,社区按属地受理服务。但部门要求按户籍地开展工作的,各社区要灵活掌握,严格把关,避免相互推诿或因不熟悉情况而出现工作失误的现象发生。
关于空挂户的管理。单位空挂户由单位负责签字盖章后,社区受理服务。改制企业空挂户由主管部门证明盖章后社区受理,无主管部门证明社区原则上不受理,建议将其户口迁入居住地,告之相关事务到居住地办理。社区自管空挂户由社区负责。
关于出具证明。为居民出具证明材料时,要在责权范围内和经调查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出具真实的证明材料。属部门责权范围内出具的证明,社区不要越权受理,慎重对待。
3、规范财务管理
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建立社区财务帐户,保证专款专用。社区居委会实行“钱账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社区理财小组,负责社区资金的支配使用,负责社区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完善社区财务支出审批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权限。建立规范的财务报销制度。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
4、规范人员队伍管理
(1)建立工作制度。社区自觉服从办事处指导和监督,积极维护办事处中心工作和整体利益。社区工作人员要听从居委会主任的工作安排,端正工作态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社区干部要经常深入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熟悉掌握社区居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为居民协调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树立个人及社区良好形象。加强自身修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上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干私活,不准酗酒闹事,不准打牌下棋,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自觉维护社区队伍的团结。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不闹无原则纠纷,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尊重,不推诿、不拆台、不搬弄是非、不许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不说、不做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和事。
改进工作作风。对来居委会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不得态度生硬。对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情,要讲清道理,说明原因,解疑释惑,求得理解。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不得因公同时离开办公室,至少留一人值班,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全体离开办公室时,应提前一天以书面文字形式,在办公地点附近显著位置,张贴通知,告知居民。建立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向办事处报告社区内出现的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信访稳定及日常重要工作信息。
(2)建立考勤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工作人员上班实行电子打卡,必须准时到岗。有会议或公务的提前向社区主任说明。每月点名考勤情况于下月初分别汇总公布,并将汇总资料存档作为年度个人考核评定、评先树优、竞争上岗的重要依据。其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从岗位津贴中扣罚5元,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含5次)的,扣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每旷工一次,扣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因事当月连续请假超过一周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奖金。长期休假、通知后仍然不上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对社区工作人员出勤和坐班情况,办事处每月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明查或暗查),抽查一次无故不在岗的进行通报批评,从岗位津贴中扣罚10元;两次不在岗的进行谈话警告,扣罚全部岗位津贴;三次不在岗的,扣发当月工资。
(3)建立请销假制度。
病(事)假的请假要求:居委会主任请假,1天以内须经社区局批准;2天以上(含2天),须经办事处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须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工作人员请假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批准。长期病假须凭医院证明,并报社区局审核备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以上请假情况(医院证明、书面请假条)报社区局存档备查。
社区工作人员全年累计迟到、早退20次以上或旷班10天以上的,除按考勤制度执行外,将取消年终奖金和福利,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年底社区考核按不称职对待。全年累计旷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
(4)建立学习制度。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培训和人才培养,提升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一是业务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是涉及到日常工作所必须掌握的政策、法规及办理程序,学习的资料以网格员培训学习资料为准。各社区每月至少安排2次集中组织社区干部及网格员的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社区局将派人参加共同学习。二是理论学习。根据市、处两级的安排,加强党的现行方针政策的学习,努力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以自学为主。三是参观学习。社区局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社区主要干部到外地先进社区学习参观。四是选派学习。根据省组织部、民政厅的安排,每年选派2—3名社区书记参加省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学习。
5、规范小区管理
(1)新开发小区。原则上按照“谁开发、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新开发小区居民服务(有争议的地方以办事处文件为准)。其中物业服务由物业公司承担,社区负责为常住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居委会要与物业公司建立良好的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工作关系,依靠物业公司推进网格管理服务工作。同时,摸清人口底数,录入人口信息,加强计生管理。
(2)单位住宿区。主要依托单位加强管理,相关工作责任由单位承担。社区重点为住宿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3)改制企业小区。未向社区办理移交手续的,其相关工作责任或企业遗留问题均由原单位主管部门承担,比如乱搭乱建、水改电改、物业管理等问题。社区负责为居住在本小区的居民提供服务,空挂户不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社区要发挥企业留守人员、网格员、楼栋长、党小组长等人员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主动为改制企业居民提供就业、社保补贴、医保、退休年审等公共服务;加强小区消防、环境卫生、居民医疗卫生、治安民调等社会管理工作;开展便民利民、扶贫帮困、文体娱乐等服务活动。
(4)老居民小区。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均由社区全部承担。
6、规范场地建设
每个社区建成不少于300m²以上的办公场所,力争年内80%的社区办公场所建设达标。加快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速度,2013年完成办公楼场地建设工作。已开工建设的辉煌社区、建设街社区争取今年完工,徐角社区争取明年3月完工。将金陵寺社区纳入旧城改造项目,南浦路社区纳入老建委旧城改造项目,江夏社区纳入航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笔架山社区纳入麻纺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马昌湖社区纳入棉纺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尽快落实西堤社区和章华社区的选址工作。
7、规范特色社区创建
实施“一居一品”服务项目,社区结合居民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活动,逐步形成有特色、有个性、受益群体广、社会影响大、群众欢迎、领导肯定的服务品牌。社区要充分挖掘自身资源,借助驻区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群众团体、职能部门和上级领导关心支持等方式方法,解决服务所需的场所、经费等问题。各社区年内要组织大小活动2次,确立品牌服务项目一个,并有实施计划和活动展开。从2013年起,将“一居一品”工作纳入社区年终考核的硬性指标。5月份前确立项目名称和内容,制定实施方案上报社区局,10月份前要有具体活动展开,12月份前要出经验。2013年是摸索阶段,此项活动由社区局督办。
8、规范社区档案管理。按照要求对每一年社区资料实行管理、分类、装订,建立健全社区档案收集、保管、利用制度,实行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社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办事处党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把规范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落实好。成立办事处规范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规范社区管理和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各部门,按照社区工作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形成推动社区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完善财力投入机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区单位扶持、社会各界支持、社区居委会创业增收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并制定“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切实解决社区阵地、社区工作经费和提高工作者工资、福利等问题。办事处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规定,积极争取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等问题,有效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
(四)搞好工作督导和考核。为将规范社区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办事处党政办和社区局办将不定期对社区遵章守纪和日常工作,特别是日常出勤、坐班、服务等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社区局将进一步制定出台社区工作考核细则和奖惩办法,分解工作任务目标,量化每项工作分值,实行月考核、季点评、半年一总结、年终兑现奖惩的考核机制,办事处党委将根据平时和年终考核情况,对日常工作平庸且连续2年目标考核倒数第一的社区一把手实行就地免职,并调整社区班子成员,解聘问题严重的工作人员,促进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向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2013年5月3日
园林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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