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繁體   |  登录  |   注册

热门搜索:

| | |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4667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16:20:00 文  号:潜政发〔2020〕21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16:2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潜江市创新型县(市)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潜江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23日

潜江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紧紧抓住“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等重要战略机遇,围绕潜江市“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传统产业转型、新兴产业培育和城乡协同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为主题,以建设潜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潜江现代农业科技园为抓手,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为把潜江建设成为动能转换先行区、乡村振兴样板市、创新创业新高地、文化建设示范区、生态优美宜居城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鼓励技术创新,突出企业主体。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以企业为核心整合各类要素资源,大力整合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企业创新促进企业转型、企业转型带动产业转型的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新动能。全面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潜江传统主导产业集聚度高、创新基础厚实的优势,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2.转换新旧动能,立足产业发展。立足潜江市产业基础及未来发展方向,在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健全技术改造长效机制,围绕先进装备制造和光电子信息等产业,加快提升潜江产业技术创新能级,培育一批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面向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等重大战略需求,推动重点企业向高端化、集约化、智能化发展。

3.全面开放合作,拓展创新资源。着力引进新兴产业和产业链高端环节企业,注重对引进技术的吸收、消化、融合和创新。常态化举办科技人才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集聚更多创新资源。积极主动参与“一带一路”,搭建企业走出去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技术转移与合作,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4.促进双创升级,优化创新生态。全力建设潜江国家级高新区,引导“一区五园”从产业集聚向能级提升转变,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主阵地、策源地。大力推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创新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夯实潜江创新驱动基础。抓好科普基础工程,创新科普内容、传播方式和服务模式,优化青少年校内外科学教育及创新资源,推动新型农民、劳动者科学素养提升行动。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创新驱动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产业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方面取得突破,建成“科技创新引领转型升级的全国样板”、“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型城市”和“江汉平原振兴发展高质量示范区”。

——新型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做强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推进产业发展及创新。以高端高质高效发展为方向,加快经济战略转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三次产业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

——高新产业发展规模壮大。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4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进一步优化潜江市高新技术产业结构、不断提升产业效益。潜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潜江现代农业科技园提档升级,基本形成一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产业布局合理的新兴产业体系。

——传统产业水平明显提高。实施信息化示范工程,推动全市企业生产、管理、营销等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制造业信息化技术、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大中型企业的关键设备得到提升改造,支柱产业的竞争力得到显著提高。现代物流业和信息服务业呈现出崭新的面貌。主要农作物实现品种更新,农产品质量和精深加工比重显著提高,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引进一批优质科技资源,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机构。科技型企业总数突破7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数量占比达到25%以上,全市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及研究开发机构数达到32家。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商标、品牌、标准。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1.78件,专利质量明显提升,专利运用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设潜江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和“创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培育10大名牌产品。

——科技人才队伍迅速壮大。以高新技术产业人才为主攻方向,集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一批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军人才,集聚一批高端科技专家,培育一批职业技能人才,打造一批与潜江市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产业创新团队,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达到40人。

——科技创新投入明显增长。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达到1.5%以上。市级以上政府股权引导基金投入科技创新企业不少于基金投资总额的30%。

——科技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推动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科技产业载体、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全社会科技进步贡献率稳步提升。全市科技创新水平在全省争先进位。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1.加快潜江高新区建设。按照“以人为本、产城融合、联动发展”的理论,遵循产业专业集聚发展和城市功能关联集中的基本原则,持续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打造产业与城市有机融合的生态科技新城,整体形成“核心区、功能区、拓展区”三大圈层和“产业发展区、双创集聚区、生活配套区、功能提升区四大大功能片区,着力提升园区对创新型产业集群的承载力和集聚力。重点建设以金澳科技为龙头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长飞光纤、晶瑞电子为龙头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江钻股份、东方汽车零部件等企业为龙头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永安药业、华山水产等为龙头的生物及新医药产业集群;以传化物流、潜网公司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产业集群。强化园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建成产业层次高、公共服务优、特色优势强的产业集聚区,着力构建自上而下的集“政府服务、支撑平台、高端人才、创新产品、创业载体、产业资本”等全要素于一体的“产业生态圈”。围绕提升园区承载力,加快完善园区道路、水电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5G网络应用推广为契机,积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园区产业层次提升,强化产出论英雄”导向,综合运用创新指标、产能指标、土地供应等差别化要素配置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努力把高新区打造成为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合理、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体系完备、产业特色突出、基础设施完善的载体高新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的集聚区。(牵头单位:潜江高新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高新投公司,相关区、镇、办事处

2.推进潜江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深入推动潜江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按照“集聚科技要素、发挥示范效应、带动产业发展”的要求全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提升工程,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创新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分工,整体构建市场导向的原则,建设布局传统优势农业发展区、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区和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农业发展中心,相关区、镇、办事处)

3.推动高水平“双创”平台布局。围绕区域和产业技术需求,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构建“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实验中试+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示范”创新链条。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特色产业研究院特色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持续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转移转化、产业化示范、检验检测等技术创新活动。加强孵化、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引入专业团队管理运营,增强创新创业孵化功能,培育孵化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潜江高新区

(二)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4.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加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扶持有发展潜力、技术创新活跃、产业特色鲜明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增强创新发展活力。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投入,对成长性好、研发绩效突出的创新型初创企业,优先给予科技项目资金支持。实施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优选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列入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优选一批成长性企业,列入上市企业重点培育力争到2021年,新增科技型企业20家以上,上市和挂牌科技型企业5家以上支持现有龙头企业补链、延链、强链注重行业标杆企业的引进和培育,以行业龙头带动上下游套企业的集聚,形成骨干企业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良性格局。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

5.培优培强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强化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核算辅导培训,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持续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技术创新普惠性政策的落实,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支持企业参加《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争创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6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局、市税务局

6.广泛招引优质项目。围绕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实施全域、全线、全员抓“双招双引”工程,围绕主攻龙头企业、引进配套企业、形成产业集群,推进全产业链招商。突出重点项目招商重点区域招商,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以及武汉市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突出招商项目服务,落实领导包联、项目服务、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和“四个一”等工作机制。突出招商引资考核,以合同签约、落地见效为导向,加大招商引资项目注册登记率、资金到位率、开工建设率、投产达效率考核比重。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镇、办事处)

(三)实施“产业发展创新”工程

7.聚力壮大高新技术产业。立足产业资源和区位优势,以新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及新医药、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为基础,以智能制造、光电子信息、现代服务、四新经济等新兴产业为引擎,强化科技计划项目支撑,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落地转化,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梯队,助力高新产业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每年遴选5—7家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服务)的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综合运用搭建公共技术平台、鼓励研发投入、帮助引进人才、精准辅导服务等手段,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优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积极培育四新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密集型企业等主体,不断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主体数量。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主体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镇、办事处)

8.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发展潜力,按照“控制总量、调优存量、绿色低碳、集约发展”的思路,深入实施“百家企业提升行动”。加快实施以自动化、智能化、供应链管理为重点的产业提升工程,强化以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为内容的产业技术改造。注重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网络技术实现机器换人、流程创新、产品创新。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变革传统产业的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促进传统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转型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兴市战略,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订和品牌创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局,各区、镇、办事处)

9.提升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着力推动“潜江虾-稻、潜半夏、潜江大豆、潜江蔬菜、潜江畜禽”五大优势产业协调发展,推动农业由传统生产型向产业联动发展转变。强化科技引领,引导重点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应用,建立从新品种选育、规模化生产到精深加工和现代储运的农业产业链,推动现代农业科技进步。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探索建立“互联网+管理”发展模式,提高信息技术在全产业链中的应用水平,整合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资源及项目,建立农业大数据中心,打造全国小龙虾大数据中心和特色农产品溯源体系。2021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22家以上,农产品“三品一标”数65个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20家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达到380亿元,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达到2.5:1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发展中心、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镇、办事处)

10.推进民生科技产业发展。大力推动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医疗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民生领域相关技术研究与应用,围绕改善民生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一批先进实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建设一批民生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大幅度提升科技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工程,着力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努力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四)实施创新人才集聚工程

11.引进培育创新人才队伍。实施潜江人才强市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招才引智工作的若干意见》(潜组文〔2019〕16号),围绕智能制造业,新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三新”产业,现代金融、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城市建设、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重点招引四类人才。依托各类人才招引平台,开展人才政策推介、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开展项目合作和成果转化。到2021年,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名,全市万名就业人员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数达到135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2.强化本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计划和实用技术人才培养开发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健全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贯通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加强基层农村、企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建立一批技师工作站、工匠工作室,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带动示范作用强的“田秀才”“土专家”。到2021年,建成2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高技能人才50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发展中心)

13.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型企业家。实施科技型企业家培养计划,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型企业家队伍。设立企业人才数据库。采取梯次培养、部门协同、集中培育的方式,每年从培养对象中选送一批企业家到市委党校及大型企业、国内发达地区和高校等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加快造就勇于创新、引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优秀企业家及后备人才队伍。2021年,培训企业负责人50以上新增2名能够带领企业进入产值超10亿元的优秀企业家,5名能够带领企业进入产值超亿元的优秀企业家,10名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

14.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深化开放协同创新,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创新合作,积极引进建设对经济发展有引领、对产业创新有支撑的重大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力争形成重点领域的研发创新优势。推进重点龙头企业产学研合作全覆盖重点支持和鼓励企业搭建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到2021年,依托高等院校智力优势,组建专家(创新)团队3个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数量占比25%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潜江高新区

15.加速科技成果精准对接和转化实施。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新机制新模式,加速科技成果与产业资源的精准对接和有效转化。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创新需求,畅通渠道,优化服务,加强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团队、科技人员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引进省内外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2021年,每年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个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7.2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6.强化知识产权保障作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财政对知识产权的投入机制,着力提升我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拥有量,提高专利创造质量和水平,推动技术成果专利化、专利技术产业化,充分发挥专利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鼓励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创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到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669件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1.78件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

(六)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工程。

17.加快乡村振兴规划落地。深入落实《潜江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35)》,坚持以产业振兴带动全面振兴,做强虾-稻产业支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生态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治理,通过创新土地供给和要素保障,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布局通过土地流转、连片连户以及水网连通、电网连通、路网连通、林网连通、节点景观打造,建设符合地方特色的田园综合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镇、办事处)

18.深入实施“三乡工程”。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实现互动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加快乡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搭建乡村特色产业开发电商技术支撑平台,联结“小产品与大市场”,以技术手段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镇、办事处

19.构建乡村产业技术体系。根据潜江市乡村基础与资源禀赋,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技术体系。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有机垃圾、畜禽废物等技术、装备研究;支持废塑料、废橡胶、废酸、废碱等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积极探索光伏电站建设模式,积极推广阳能供热应用,提高太阳能开发利用水平。推动生物质沼气、液体及固体成型燃料的综合利用,促进生物质能高效清洁利用。加强农村信息化技术支撑,创新业态,实施“互联网+乡村旅游+智慧农业”等技术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发展中心,各区、镇、办事处

20.科技支撑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一景的要求,以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整治为主要任务,建成一批人口聚集适度、产业支撑有力、功能设施齐全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治理企业排放、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河道沟渠污染,全面推进生态田园、绿色游园、人居花园建设,着力建设景区式的秀美新农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科技局,各区、镇、办事处

21.构建科普与技术培训体系。加强科技下乡工作力度,扩大科技特派员人才队伍。创新乡村技术培训模式,切实加强在乡村技术培训和科学普及,增强农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健全远程培训、专题授课等形式,加强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2021年,各各类科技特派员数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发展中心、各区、镇、办事处

(七)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工程。

22.建立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强化“一把手抓创新”,夯实各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科技创新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市镇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区镇处协同配合,形成创新工作强大合力。完善部门、区镇处会商联建机制,强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各区镇处根据辖区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确定重点任务,积极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机制、新做法。牵头单位: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办事处]

23.探索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机制。按照“以科技无形资产拉动金融有形投入”“发挥政府奖补资金的杠杆和放大效应”的指导思想,切实盘活企业科技无形资产,探索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为综合授信担保和质押,为骨干企业提供贷款增信和风险补偿专项服务,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切实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到2021年,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市级以上政府股权引导基金引入总额)10亿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局)

24.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资源要素市场化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探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完善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简化办事流程,加强企业经营活动备案管理,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多证合一、一证一码、证照联办”等工作机制。探索“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推进审批业务系统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速办理”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行政审批和群众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局、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潜江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发展中心、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潜江高新区和各区镇处为成员单位,统筹指导和推进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的实施,研究和推动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思路、重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协调解决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把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摆在推动潜江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位置,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和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市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创新研发,加快形成多方位、多渠道的创新资金投入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资金管理的使用办法,建立健全公开受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立项公示等项目遴选机制。强化创新绩效管理,精准科技资金投向,发挥政府科技资金的导向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2.2亿元以上,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5%以上。

(三)强化协调推进。围绕创新型县(市)建设目标任务,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找出差距,整改完善,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四)营造浓厚氛围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典型做法、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着力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风尚和创新文化。

附件:潜江市创新型县(市)考核指标一览表


附件

潜江市创新型县(市)考核指标一览表

一级指标

指标名称

2020年

目标值

2021年

目标值

责任

单位

创新投入

1.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万元)

20000

22000

市财政局

2.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

2.45

2.5

市财政局

3.万名就业人员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数(人/万人)

130

135

市科技局

4.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市级以上政府股权引导基金引入总额)(万元)

60000

100000

市财政局

企业创新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1.2

1.5

市科技局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R&D)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比重(%)

2.6

3

市科技局

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数量占比(%)

22.5

25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创新环境

8.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及研究开发机构数(个)

28

32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9.创新密集区数(个)

4

5

市科技局

10.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获得的税收减免额(万元)

47190

51215

市税务局

1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额(万元)

4314.42

3469.34

市税务局

12.地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GDP)比例(%)

1.43

1.5

市财政局

13.级以上科技特派员数(人)

30

40

市科技局

创新绩效

14.高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6.3

6.5

市经信局

15.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55

60

市科技局

16.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5.05

6.05

市经信局

1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件)

567

669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8.万人发明专利授权数(件/万人)

1.65

1.7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9.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额(万元)

70283

71396

市科技局

20.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个)

20

22

市农业农村局

21.农产品“三品一标”数(个)

63

65

市农业农村局

2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8000

30000

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

市农业农村局

23.万元GDP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4782

0.4777

市发改委

特色指标

24.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亿)

350

380

市农业农村局

25.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

2.3:1

2.5:1

市农业农村局

26.工业产销率(%)

98.85

98.9

市经信局

27.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

73.5

74

市财政局

说明:1.请各责任单位填报2019年完成情况

      2.2020年、2021年目标值前期由各部门提供,原则上不做修改。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23日印发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