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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8年)纲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828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2日 16:30:00 文  号:潜政发〔2023〕5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2日 16:30:00 名  称: 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8年)纲要的通知

关于印发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8年)纲要的通知

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8年)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22日



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8年)纲要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4

(一)建设基础 4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7

二、规划总则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规划原则 10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11

(四)规划目标 11

(五)建设指标 12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 13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13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17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24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26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30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33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35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35

(二)效益分析 36

五、保障措施 36

(一)加强组织领导 36

(二)严格监督考核 37

(三)落实资金统筹 37

(四)强化科技创新 37

(五)增强社会参与 38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建设基础

1.区域特征。

地理区位优越。潜江是湖北省直管县级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是连接湖北东西部的桥梁城市,武汉城市圈重要成员,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拥有“公、铁、水、空”无缝衔接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境内沪蓉高铁、汉宜高速横贯东西,潜石高速、货运铁路纵贯南北,50多公里汉江水道直达长江,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均在6小时高铁圈内。

生态本底优良。潜江市自然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是江汉平原的典型代表。境内地势平坦,雨量充沛,气候宜人,河渠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动植物资源丰富,素有“曹禺故里、江汉油城、水乡园林、龙虾之乡”的美誉是植物王国“活化石”水杉的第二故乡,独特的水乡生态系统奠定了生态发展的根基

产业特色凸显。拥有1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个省级特色小镇、6个国有农场等多个产业平台资源;先后引进长飞光纤、晶瑞股份等一批电子行业领军企业,奋力打造全省“光芯屏端网”最大配套产业基地;具备-稻、潜半夏等农产品品牌优势,是“虾稻共作”高效种养模式的发源地,成功打造小龙虾特色产业,拥有全国最大的小龙虾出口基地,形成了小龙虾全产业链;积淀了“天下第一台”章华台、“东方莎士比亚”曹禺、“水乡园林”等文化资源优势,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化底蕴深厚。作为楚文化发祥地之一,境内发现被誉为“天下第一台”的东周楚灵王行宫章华台遗址,被列为“2000年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潜江花鼓戏、潜江皮影戏、潜江民歌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深厚的文化底蕴孕育了被誉为“东方莎士比亚”的杰出戏剧大师曹禺等众多英才。

2.工作基础。

生态体制不断完善。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制定并印发了《潜江市生态文明(生态市)建设考核办法(试行)》《潜江市主要自然资源资产统计试点工作方案》《潜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潜江市河湖长制实施方案》《潜江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应用办法》《潜江市地表水跨界断面考核办法》等文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建立通顺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开展市内跨区镇流域考核,积极构建环境安全事件防范与应急机制,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5%。国控和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全面达到湖北省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荣获“国家水生态文明示范市”称号。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控制。

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无害化,完善垃圾收运处理网络。持续推进园林绿化,成功打造水乡园林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5%,先后荣获“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活空间不断改善,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江汉平原生态文明交通示范市”“中国宜居城市范例奖”等称号。

生态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持续开展省级、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等生态创建“细胞工程”,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造基础条件。2021年,熊口管理区获评国家级生态乡镇,高石碑镇、老新镇等10个乡镇(管理区)被评为省级生态乡镇。2022年5月,潜江市荣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生态经济实力持续增强。紧紧围绕打造“江汉平原振兴发展高质量示范区”战略目标,立足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大力发展-稻产业,实施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淘汰落后产能,着力培育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家居制造、绿色食品等产业集群,成功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全国县域营商环境县市和全国工业百强县市等先进行列,潜江高新区成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生态文化建设扎实推进。以节庆活动为发力点,逐步构建以曹禺戏剧文化、章华台楚文化、水乡农耕文化、龙虾文化为主的特色文旅品牌体系,成功举办了四届中国(潜江)曹禺文化周、十二届龙虾节、四届全国剧本创作交易会,承接了国际马拉松、国际自行车赛等赛事,极大丰富了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崇德向善、爱心传递“荐好人、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风气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1.存在问题。

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但近两年PM10浓度均高于全省平均值,优良天数比例呈下降趋势,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不足,易受邻近传输通道污染物影响。地表水国控和省控断面增多、功能要求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压力增大。

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不足。近年来,城市供水、排水问题显现,部分老旧小区供水管网破损,城镇排水管网存在雨污合流及雨污混接现象。农村地区村庄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设计,整体建筑缺乏当地特色,农村生态环境仍需进一步修复,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指标达标存在差距。潜江市地处江汉平原腹地,是湖北省粮食主产区,耕地面积占区域国土总面积比例超6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占区域国土总面积比例达20%以上,因此区域林地、草地面积占比较低,林草覆盖率指标与考核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2.机遇分析。

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日益提高。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被提升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与路径。

上级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更加重视。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在新发展阶段建设“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的目标定位,为新时期加快实现由生态大省向生态强省转变指明了奋斗方向。《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提出了“力争到2025年基本达到生态省建设要求”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快建设“生态强省”步伐。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全省区域发展格局重塑拓展新空间。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以及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湖北发展大有可为。全省将坚定不移推动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推动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战略,全面提高湖北经济整体竞争力,打造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潜江应牢牢把握全省区域经济发展格局重塑带来的新机遇,全方位对接融入武汉大都市区和武汉都市圈发展,深化区域一体化合作,借势谋求高质量发展。

产业转型升级带来发展新机遇。规划期内,加快构建“4+1”现代产业体系,着力锻粗延长石油化工主导产业链,突破发展光电子信息新兴产业链,做优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家居制造、机械制造优势产业链,做强虾-稻、半夏特色产业链,发展农旅融合生态产业链,打造千亿级虾-稻产业、500亿级石油化工产业、500亿级智能制造产业、百亿级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形成“1551”产业集群梯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大机遇。

3.挑战分析。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现阶段,全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面临较大压力。规划期内,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我市将面临快速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

城镇化发展带来空间压力。我市仍处于大建设大发展阶段,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增大,区域植被覆盖、绿化和公园建设用地难以持续增长,污染负荷难以持续有效降低,部分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存在短缺风险,城乡发展空间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为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一定的压力。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尚有差距。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公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将进一步凸显。创建期间,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实现依法、科学、精准治污,确保公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加强制度保障,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落地,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立足自身优势,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努力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升潜江城市竞争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具有水乡园林与历史人文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江汉平原重要节点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开创美丽潜江建设新局面。

(二)规划原则

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各类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生态惠民,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注重生态惠民、生态利民和生态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夯实基础,协同推进。立足全域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自然生态、健康环境、美好人居、活力经济、美丽人文和幸福生活等领域建设,探索具有潜江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

全域创建,分步实施。坚持创建工作一盘棋,全市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实施创建申报、监督管理、巩固提升全过程管理,既要立足当前创建要求,打好生态文明创建攻坚战,又要着眼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政府主导,全民行动。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性,鼓励和支持民间团体参与创建工作的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合力。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规划涵盖范围为潜江市行政辖区,包括6个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10个镇、6个管理区,土地面积200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2—2028年。

(四)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通过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优化产业发展模式,合理配置资源能源,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培育生态文明意识,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资源能源利用率有效提高,污染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创建取得积极成效,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生态潜江,努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2.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22—2024年)——创建达标阶段:生态文明制度持续健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资源环境约束有所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人均环境更加宜居,力争2024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第二阶段(2025—2028年)——巩固提升阶段:多措并举,继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创建的各项指标,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使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公民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升,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发展。

(五)建设指标

1.创建基本条件。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相关要求,潜江市需达到以下创建基本条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制度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总体部署有效开展;按计划完成各级环保督察和各类专项督查整改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不得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举报的生态环境案件;不得出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2.规划指标。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要求,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级市)规划指标体系涉及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共6大领域35项指标,其中已达标指标33项,未达标指标2项。未达标指标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和林草覆盖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重点突破;已达标指标中有2项(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存在一定风险,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重点建设,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指标内容详见附件1。

本规划发布后,在创建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创建指标修订情况适时调整,并在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和落实。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决策机制。

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长远大计的战略高度,围绕治理主体多元化、机构设置协同化、监管体系系统化、管理过程精细化、监管操作规范化、管理载体智慧化、价值实现市场化等方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落实中央、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任务。

构建依法高效决策机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执法程序规范合法的行政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积极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机制,建立一套决策科学、执法坚决、监督有力的重大决策运行机制。

加快提升智慧决策能力。做好环境信息资源目录规划,创新数据采集方式,拓宽数据获取渠道,提高对大气、水、土壤、生态、核与辐射等多种环境要素及各类污染源监管业务信息的收集能力,建立完善市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聚焦生态环境核心业务职能,构建集业务管理、综合决策和电子地图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

2.推动完善生态文明评价制度。

推进生态文明综合考评机制。一是建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对各区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在建设工作中的绩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内容。二是积极探索和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不断完善奖惩分明的工作激励机制。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和分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计划与任务,继续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序时推进,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程和任务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和管理落实。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价评估核算制度。探索建立符合潜江实际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核算评估机制和核算结果应用机制。加强价值化理论研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理论、市场配置和交易机制、生态资源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

3.系统强化生态文明管理制度。

严格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机制。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源头严防”理念有机融入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流域与区域规划。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构建完善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统筹协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护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信息化管理。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坚持奖补结合,以补为主,奖励为辅,将转移支付和生态环境挂钩,推动生态地区转型发展。按照“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征收开发补偿费,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积极推动河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开展重要河湖、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度建设。把推行河湖长制度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保持全市河流、湖泊的河湖长制体系全覆盖。全面完成辖区河湖划界确权工作,进一步优化和落实《潜江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分解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

全面推行林长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保护发展森林等资源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研究区域内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森林等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产业品牌认证体系,不断提高全市生态产业质量水平。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模式,依托生态物质供给、生态调节服务、生态文化服务三大类生态产品优势,发展特色生态农业、绿色工业、生态旅游业、生态文化产业,积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动生态产品内在价值显化和外溢。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机制。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强化技术性指导,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

4.全面加强生态文明监管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及制度建设。全面落实环评审批与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

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对环保政务信息、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等生态环境信息进行及时、规范公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平台和举报平台,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确保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稳定保持在100%。

全面推动社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健全信用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环境征信系统。规范“红黑名单”和信用修复管理,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监督问责机制。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案件筛选、索赔磋商和修复监督。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有效衔接,重点加大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等案件的查处和惩戒力度。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1.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工程,加快重点领域低碳发展。围绕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先进技术装备。加强对上衔接,尽快制定潜江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并制定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行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业企业CO2排放,遏制化工行业碳排放过快增长。控制交通领域CO2排放,完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控制建筑领域CO2排放,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新型建造方式。加强标准化规模种养,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机制,建立极端气候应急联动指挥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体系,推进潜江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年度化、规范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制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

2.水环境质量优化提升。

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医药制造、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加强末端排放管控和达标排放管理。加强对汉江、东荆河等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建立完善污染源管理体系。开展县河、百里长渠、城南河等水体的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工程。统筹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全面推进老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深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对四湖总干渠沿线的熊口镇、龙湾镇、老新镇等地农村生活污水进行综合治理。

严格保护饮用水源。持续开展汉江泽口码头、汉江红旗码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常态化监督和管护。加强园林街道、渔洋镇、老新镇、总口管理区、后湖管理区等区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快推进兴隆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

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对汉南河支渠、总干渠入河支渠、四湖总干渠、东荆河沿线支流涵闸的合理管控,确保毛细支渠水系畅通。加快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监测设施,保障河流生态水量。强化用水强度约束,持续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健全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推进兴隆和泽口两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

强化水生态保护。加强长湖、冯家湖、郑家湖、借粮湖等富营养化湖泊生态修复,加强入湖河流污染防治。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在主要干支渠农业种植侵占区域,以及总干渠、城南河等水质相对较差的河流两岸沿河建设生态缓冲带。加强恢复动植物栖息地,加强保护珍稀候鸟迁徙繁殖地,维系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建立健全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体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对湿地生态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坚决遏制湿地生态破坏行为。

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布局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初步评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状况、成因及潜在风险。以化学品销售、使用企业以及包装印刷及表面喷涂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存储区域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

3.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

加强大气协同治理。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及荆州、荆门等传输通道城市进行环境空气质量会商分析,推动区域信息共享工作,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联治。开展PM2.5O3污染成因与来源解析,制定精准化、系统化污染治理方案,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石化、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强无组织污染源排放管理,采用密闭等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水平。加快实施潜江市正豪盛铝电有限公司电厂、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现有机组小火电超低排放改造等项目。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控。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大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监管执法模式。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监督抽测频次。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报废,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推进汉江干流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大清洁能源船舶推广力度,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推动船舶发动机升级和尾气处理装置安装。

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和监管,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加强道路扬尘综合管控,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减少扬尘污染。加强裸地和堆场扬尘污染控制,以城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推进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裸地扬尘控制。强化港口作业扬尘监管,推进码头堆场的封闭改造。严禁秸杆焚烧,推进秸杆综合利用。

积极开展VOCs全过程管控。持续推进VOCs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对石化、化工、家具制造等重点涉VOCs排放企业的监管,实施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促进企业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督促重点涉VOCs排放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方案,深化工业源VOCs治理。

4.土壤环境质量优化提升。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潜江市正豪华盛铝电有限公司(铝厂)等有色、冶炼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支持企业提标改造,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展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盐化工总厂等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矿山企业依法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壤复垦方案,完善和落实土壤环境污染修复工程,切实防治土壤污染。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建立关停企业污染地块筛查工作机制。实施污染地块名录动态管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地块风险管控措施。

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控。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完善受污染耕地利用方案,推进泽口街道、广华寺街道、张金镇、竹根滩镇等轻中度污染农田分布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5.声环境质量优化提升。

加强道路建设规划和环境管理,从源头上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加强路面保养和绿化带种植,建设隔声屏障和降噪装置等,重点完善兴盛路东延、红梅路东延、南浦路北延、章华西路等城市道路绿化系统;实施机动车禁鸣,中心城区切实执行机动车限速和禁鸣的规定。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实施绿色施工,严格管理夜间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加强敏感区声环境保护。加强社会经营活动中噪声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实行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齐抓共管,避免环境噪声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6.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汉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深入推进“十年禁渔”行动,加强汉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巩固非法采砂治理工作成效。加强东荆河、通顺河、返湾湖等重要河湖生态保护,推进借粮湖生态修复工程、返湾湖清淤工程及马昌湖水质改善工程,加强入湖河流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大苏湖、冯家湖、郑家湖等湖泊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建立健全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体制,持续开展白鹭湖等河湖退垸退渔退耕、还湖还湿。

提高林草覆盖率。新建王场公园、兴隆游园、周矶公园、后湖公园等19个社区公园,在人口密集的老城区增加口袋公园。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以汉江、东荆河、西荆河、田关河、总干渠等大型河渠为主线,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建设汉江、兴隆河绿色生态廊道,加快推进汉宜高速、沪蓉高铁沿线和234国道后湖段等重要通道两侧绿化。结合乡村振兴,持续推进乡村绿化增量、提质、提效工作。

保护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加强生物资源管理和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摸清野生动植物资源底数,对潜江市黑鹳、青头潜鸭、古树名木等珍稀濒危动植物进行监测调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防治外来入侵物种。制定外来入侵物种监测计划,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外来物种风险防控体系,对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入侵物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和清除,确保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

7.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市、区镇(街道)、村(社区)联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化工、农药、涉重等重点行业以及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综合应急救援及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改进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加强和完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完善环境风险监管与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境应急能力、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等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监控设施第三方委托运营,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加强固体废物的处置与监管。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建设,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安全贮存或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产生单位申报登记等管理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进行申报和规范化管理。完善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构建较为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1.国土空间布局优化。

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格局。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优化各类资源要素配置,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为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各类开发建设、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各层次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提供基本依据。推进市域“多规合一”,统一编制空间规划,逐步形成市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的协调统一。

推动形成“东进南扩、北联西优,聚合强心、平台引领”绿色协调发展格局。按照城乡融合、产业聚集、特色分工的思路,打造东片现代服务聚集区、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西片特色产业聚集区、北片石化微电聚集区“四大产业聚集区”,构建全域振兴的区域高质量发展体系。

2.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健全“三线一单”政策管理体系,形成以“三线一单”成果为基础的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制度。

严格管控生态空间。构建以汉江水土保持带、东荆河水土保持带为生态屏障,以“一横四纵”的水系生态廊道与“一横两纵”的绿地生态廊道等为生态廊道,四大生态涵养区(田南湿地生态涵养区、田地湿地生态涵养区、借粮湖湿地生态涵养区、白鹭湖湿地生态涵养区)及其他重要生态保护斑块形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严格生态缓冲带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岸线自然形态。

加强农业空间管治。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全市粮食和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基本种植面积。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勘界定标,落实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实行耕地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

强化城镇空间管控。划定落实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城市发展规模和方向,合理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强化资源节约、环境治理、质量改善和风险防范,实行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以返湾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潜江省级森林公园、借粮湖省级湿地公园、汉江省级湿地公园为重点,加快形成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准确落地。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实施生态空间绿色利用“双评价”。识别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区及生态脆弱区,为生态空间绿色利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梳理水资源供需状况、森林保有量、环境容量等因素,分析生态本底可支撑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工业发展等最大合理规模以及与不同地区生态状况相适宜的开发强度。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1.优化产业发展结构。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绿色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推动产品创新、组织创新、模式创新。

发展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促进服务业升级发展。实施现代服务业倍增计划,促进生活性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双轮驱动”协同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2.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做强虾-稻特色产业链。加大对“潜江虾稻”商标品牌保护力度,提升“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持续打造“潜江龙虾”区域公共品牌,保持“全国第一、世界知名”的小龙虾行业领先地位。培育具有竞争优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虾旅产业,做深“小龙虾美食之旅”“小龙虾玩乐之旅”“小龙虾游学之旅”三条小龙虾主题旅游路线,打造一批虾旅融合项目。

加快打造以潜半夏为代表的中药材百亿级产业。打造潜半夏区域公用品牌,加快潜半夏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证,支持潜半夏产业园建设,引进一批中医药深加工企业,提升潜半夏精深加工水平,推动潜半夏全产业链发展。支持“潜半夏”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推进农业循环绿色发展。紧扣“一控两减三基本”,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创新发展循环农业,探索“畜禽养殖—小龙虾养殖—经济作物种植”循环利用模式,创新以虾稻共作为基础的“虾稻+N”生态养殖模式,打造一批废弃物资源化生态循环利用典型。

推动生态旅游业发展。围绕“天下第一台”章华台、“东方莎士比亚”曹禺、“水乡园林”等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打造“一带·三核·一园·多镇”的全域旅游布局。以小龙虾产业为核心统领,形成荆楚文化、戏剧文化、非遗文化、红色文化、水文化、石油文化、工业文化、农垦文化多维共振。着力打造以美食为入口的文化休闲微度假目的地,形成集生态游、文化游、美食游、休闲康养游于一体的全域旅游格局。

3.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风能资源,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依托潜江龙虾生态养殖产业,推进光伏项目的建设与利用。推进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

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项目建设投产节能验收。探索建立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制度。

4.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

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统筹规划园区空间布局,在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域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园区全面和深化改革。重点围绕节能降耗、质量提升、安全生产等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实现园区绿色清洁生产。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采用“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一再生资源”的循环流动方式,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循环产业集群。积极支持企业建立副产品互换体系,延伸资源加工链条。提升钢渣尾渣、粉煤灰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和利用规模。

5.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挖掘农业节水潜力。坚持工程建设与机制建立并重,推进兴隆、泽口等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在东北部潜江半夏、潜江大豆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地区,推广喷灌、滴灌等智慧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在虾稻种养地区积极推广虾稻共育、再生稻生产技术,大力推广集中育秧,促进节约用水。

提高工业用水效率。重点围绕江汉油田、江汉盐化工、金澳科技、长飞光纤等石油化工高耗水行业,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优化工业用水结构,推广先进节水技术,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及中水回用示范企业。

提升城镇用水效率。坚持以水定城,围绕城市供水重点环节,深入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逐步推进管网DMA分区管理,优化管网压力控制,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和供水能耗。

6.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推进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加快物流铁路干线及专线建设,加快潜江金澳科技化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利用泽口港区、红旗港区现有基础,大力推进构筑公、铁、水多式联运的智能化交通体系。

推动车船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实施老旧车船淘汰更新,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城市配送、港口作业、货物运输等领域的应用,完善新能源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强化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加强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环境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稳定运行。

7.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创新性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加对优良水体、公园、绿地等生态环境公共品质提升的投入,不断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应能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

持续推进生态价值高效转化。在现有文化旅游产业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自然资源转化渠道,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通过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和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1.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污水处理全面提质增效。以污水管网排查发现问题为导向,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区排水管网完善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分步、分批、分片实施管网更新、清淤堵漏、雨(清)污分流等建设改造,不断完善城区污水管网体系,提升污水收集能力。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结合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加大生活垃圾转运站新改扩建力度,不断完善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实施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工程,构建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系统。加快总口管理区陶河岭生活垃圾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提升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积极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对园林水厂进行工艺改造,扩建泽口水厂、总口水厂,并新建一座中心水厂。实施现有水厂巩固提升工程,包括供水转供站改造、水厂和水质监测中心设备更新改造、末端转供站建设、老旧管网改造等。

2.绿色城镇化及生态社区建设。

构建水乡园林生态绿地格局。依托水渠、交通走廊建设生态廊道,加快“两高”(汉宜高速、沪蓉高铁)沿线、G234国道后湖段等重要通道以及汉江、东荆河等沿河绿地建设,初步实现“城在林中建、水在林间流、道在绿中走、人在园中住”的水乡园林生态绿地格局。

打造城市园林特色精品。结合潜江人文文化,推进曹禺公园、南门河游园、紫月湖公园绿化提档升级,打造城市园林特色精品。加大口袋公园建设力度,利用旧城改造、道路改造提升等,在居民区、道路旁尽量设置小型公园绿地,提升城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

3.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升级改造垃圾转运站,完善和规范“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市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治理衔接,积极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围绕“建设更加宜居的现代乡村”,全面改善农村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推动实现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基本设施大体相当。

推进乡村建设试点示范。支持王场、高场、竹根滩等地建设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乡村试点村、绿色示范乡村。巩固后湖、高石碑、运粮湖等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成果,打造熊口管理区、积玉口、杨市、浩口等一批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

4.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新建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推广应用新型墙体和绿色建材。推进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加强政府绿色采购。优先购买国家认可、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从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审批政府采购预算等方面,全面落实国家绿色产品采购政策。

鼓励公众绿色低碳出行。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管理,鼓励公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

推动绿色消费。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闲置资源有效利用。

开展“禁塑”“限塑”行动。大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到2027年底,不得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挖掘和弘扬潜江传统文化。

着力打造“中国戏剧之都”,深度挖掘曹禺文化内涵,加强地方戏剧传承发展。对接湖北省“荆楚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战略部署,做好荆楚大遗址保护传承发展,加强龙湾遗址保护研究。加大市域内革命旧址保护力度,以“两李”、熊口红军街、红军堤革命旧址为重点,实施红军街革命根据地保护和周边建筑修复改造工程。加大全市古镇、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力度,支持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创建。

2.打造潜江特色文化品牌。

坚持“楚韵虾乡·文明潜江”总体定位,深化“曹禺故里、江汉油城、水乡园林、龙虾之乡”等潜江文化符号,着力打造话剧之都、中国戏剧之都、梅花奖创作基地、曹禺文化等潜江特色文化品牌。加快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打造章华台楚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农耕、虾-稻、乡土特产资源优势,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及运营,打造水乡园林农耕文化品牌。

3.强化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图书馆、博物馆、奥体中心、数字农家书屋、乡镇影院等一批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工程。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支持举办曹禺文化周、花鼓戏艺术节、剧本交易会、文创大赛等大型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三送三进”“红色文艺轻骑兵”“戏曲进校园”“潜江大舞台”等惠民文化活动,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机制,支持重大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建设。

4.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全面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六进”活动,让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每年组织开展1至2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宣传活动,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专题培训人数比例达到100%。

丰富生态文明宣教形式。强化主流媒体生态文明舆论导向。拓展互联网媒体宣传,借助政府门户网站、潜江新闻网等网络平台及环保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积极开展环保宣传,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完善生态文化宣教体系。有效利用现有文化场馆设施,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科普展览等活动,免费向公众开放。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传播生态文化的作用,使其成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

5.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机关引领行动。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选择绿色出行,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引导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与生活方式。

企业服务行动。动员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生态价值理念和生态文化传播,主动履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不断探索创新绿色发展商业模式。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借助媒体宣传、政策导向,强化公众参与主体意识。加强对公众的引导,增强规划设计透明度,必要时可以征求公众的设计方案,增强公众参与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不良行为,提升违法成本,有效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与公众的良好沟通机制,畅通公众表达意见的渠道,保障公众参与权益。建设环保公益组织及环保志愿者工作机制。创新公众参与方式,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诉求及建议,通过自媒体、拍摄手机视频等形式拓展公众参与途径。到2024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与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为确保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将潜江市建设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之城、宜居潜江”,本规划共设立38项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88.99亿元。其中:重点突破指标工程项目5项,投资23.27亿元,占26.15%;存在风险指标工程项目14项,投资22.47亿元,占25.25%;其他六大体系建设工程项目19项,投资43.25亿元,占58.60%。

(二)效益分析生态效益。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到规划末期,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85%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持续稳定达到上级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万元GDP能耗、水耗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加强,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得到有效保障,生态人居环境品质与内涵得到明显改善,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稳步增强。

经济效益。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进一步激发绿色发展活力,加快培育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形成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特色足的产业体系,创新推动区域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经济优势。生态资本可作为无形资本转移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全面提升区域经济竞争优势。

社会效益。随着规划实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普及,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到规划末期,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稳定达到90%以上。全社会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生态文明建设氛围,社会公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与幸福感不断提升,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有效推进社会和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潜江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会议,研究决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因地制宜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监督考核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考核对象包括市直部门、区镇街道两类,明确创建任务、职责、完成时限、考核要求,分别制定各考核对象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通过数据计分、现场调研、资料审查、专家评估等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评审,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程和任务的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和管理落实。

(三)落实资金统筹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做好生态文明领域预算安排,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对生态保护和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社会公益性项目,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思路,推行PPP、排污权抵押融资和环境污染保证金制度,探索EOD开发模式,充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建设运维。每年度安排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指导创建工作。

(四)强化科技创新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智囊团”。加强与高校合作,聘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家作为“智囊团”,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出谋划策,着重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大技术问题提供指导和咨询。

(五)增强社会参与通过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交流渠道、扩大信息沟通平台等措施,建立完善有关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和鼓励公众以个人、社区、社会组织等多种形式更多地参与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中。

附件:1.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达标情况

       及责任部门表

     2.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库(2022

       —2027年)

  


1

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达标情况及责任部门表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要求

指标

属性

2021年现状

现状达标评判

2024年目标值

2027年目标值

牵头部门

生态制度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1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制定实施

约束性

已制定并实施《潜江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2年)》

达标

制订并实施《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7年)》

市生态环境局

2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有效开展

约束性

已有效开展

达标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3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约束性

22

达标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升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升

市委组织部

4

河长制

全面实施

约束性

全面实施

达标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市水利湖泊局

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约束性

100

达标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6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开展

参考性

开展

达标

开展

开展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安全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7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优良天数比例为85.5%,达到上级考核目标(84.5%);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34微克/立方米,湖北省未下达PM2.5浓度下降幅度考核任务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

8

水环境质量

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88.9%,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83.3%,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2021年无劣V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住建局

生态安全

(三)

生态系统保护

9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60

约束性

59.29

未达标

60

60

市生态环境局

10

林草覆盖率

%

≥18

参考性

12.09

未达标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市城管执法局

11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参考性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达标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2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约束性

100

达标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1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建立

参考性

建立

达标

建立

建立

市生态环境局

14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建立

约束性

建立

达标

建立

建立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空间

(五)

空间格局优化

15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约束性

生态红线面积25.8811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面积12.26平方公里面积未减少,性质未改变,功能未降低

达标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空间

(五)

空间格局优化                                                                                                                                                       

16

河湖岸线保护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参考性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达标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市水利和湖泊局

生态经济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1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完成上级规定降低的目标任务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持续

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持续

改善

市发改

1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用水总量6.82亿立方米*,完成上级规定降低的目标任务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市水利和湖泊局

19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4.5

参考性

7.41**

达标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升

保持稳定或持续提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化肥利用率

农药利用率

%

≥43

参考性

43.1

43.1

达标

44

45

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经济

(七)

产业循环发展

21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90

≥75

≥80

参考性

92.0

95.2

81.5

达标

93

96

82

95

97

83

市农业农村局

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参考性

99.7*,保持稳定

达标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信局

生态生活

(八)

人居环境改善

2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

约束性

100

达标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24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约束性

100

达标

100

100

市水利和湖泊局

25

城镇污水处理率

%

≥85

约束性

96.3

达标

96.5

96.7

市住建局

2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50

参考性

82.16

达标

85

87

市生态环境局

27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0

约束性

100

达标

100

100

市城管执法局

28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80

参考性

100

达标

100

100

市城管执法局

29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约束性

98.76*

达标

99

99

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生活

(九)

生活

方式绿色化

30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50

参考性

99.99

达标

100

100

市住建局

31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实施

参考性

实施

达标

实施

实施

市城管执法局

32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80

约束性

98

达标

99

100

市财政局

生态文化

(十)观念意识普及

33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参考性

100

达标

100

100

市委组织部

34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参考性

87.91

达标

89

90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统计局

35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80

参考性

92.38

达标

94

95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统计局

   备注:1.表示该指标2021年数据暂未发布,采用2020年数据进行评价;

     2.因疫情对潜江市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造成较大影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指标选取20192021年三年平均值进行现

       状分析。


2

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库20222027年)

工程系列

项目名称

对应指标名称

项目内容

实施期限

资金

预算

(万元)

责任单位

重点突破指标项目

1

新建道路绿化工程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完成兴盛路东延、红梅路东延、楚才路、南浦路北延、章华西路、晓钟路、荷香路、群英路、平安路、园林工业园、杨市工业园等21条道路绿化和行道树栽植

20222025

18000

市城管执法局

2

生态廊道、绿道工程建设项目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沿高铁高速11.7公里生态廊道建设,打造沿线绿化景观;建设城区绿道22公里

20222025

14000

市城管执法局

3

水系绿化及生态修复项目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加强生态廊道和水系绿化生态修复,完成县河、城东河、城南河、百里长渠、汉南河二期等河渠绿化生态修复,建设海绵湿地约630万平方米

20222025

35700

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4

打造公园体系项目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结合水系绿化建设社区公园、带状公园、湿地公园增加绿量;建设口袋公园50个,加强社区庭院和单位绿化

20222025

15000

市城管执法局

5

汉江、东荆河两岸造林绿化工程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在汉江、东荆河沿线10个区镇街道及2个国有林场,实施城镇和村庄绿化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农田林网建设、森林质量提升、码头复工程

20222023

15000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存在风险指标项目

6

环境敏感区空气环境治理项目

环境空气质量

围绕空气自动站点以及城区易受扬尘、油烟、印刷行业影响的区域,重点区域周边一公里范围内餐饮油烟管控、印刷喷涂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加强道路、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等

20222025

1000

市城管执法局

7

大气环境质量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体制建设

环境空气质量

加强与武汉城市圈等输送通道城市进行环境空气质量会商分析。推动区域信息共享工作,加强污染源、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等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联治

20222027

100

市生态环境局

8

潜江市涉VOCs重点企业治理项目

环境空气质量

30家涉VOCs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涉VOCs行业突出问题调查及统计表填报、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更新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分年推进落实。

20222025

1800

市生态环境局

9

秸秆禁烧奖补机制

环境空气质量

健立秸秆禁烧奖补机制,制订秸秆禁烧工作奖补考核方案,每年设置300万元奖补资金,对秸秆禁烧效果好的地方进行资金激励

20222025

1200

市生态环境局市禁烧办

各区镇街道

10

城区扬尘管控项目

环境空气质量

对城区建筑垃圾、渣土及建材堆场等进行提质改造和综合利用,切实改善城区道路、建筑工地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0222025

2000

市住建局

市城管执法局

11

柴油车维修治理工程

环境空气质量

对不少于100辆柴油车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实现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双降

20212023

400

中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

12

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环境空气质量

对20余台6蒸吨及以上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实现氮氧化物减排

20222024

200

市生态环境局

存在风险指标项目

13

长江入河排口整治项目

水环境质量

在开展长江113个入河排口调查溯源的基础上,实施汉江流域东荆河、百里长渠、城南河等入河排口清污分流设施建设及自动化监控系统

20222025

10000

市生态环境局

14

四湖总干渠沿线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水环境质量

对四湖总干渠沿线的熊口镇、龙湾镇、老新镇等地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20222025

14000

市住建局

15

百里长渠流域治理项目(一期)

水环境质量

东荆大道以西、东荆大堤以东、潜阳路以南、汉宜高铁以北区域,约7.8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分为控源截污和水系连通与水系综合治理。以控源截污作为滨水环境治理的切入点与重点,通过对城西片区管网进行检测,并开展管网完善、管网改造、管网修复等,恢复城市排水系统功能,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20232025

50000

市住建局

16

百里长渠生态修复工程

水环境质量

包括渠道疏浚清淤、保驾路桥梁提升改造、绿道建设、路灯迁移、补植增绿等工程

20222023

8000

市住建局

17

通顺河潜江段流域支渠生态治理提升项目

水环境质量

实施通顺河入河支渠(电排河、十二支渠、十三支渠、谢河沟、杨树沟、金家剅、团结河、六斗渠、莫解渠、六号渠、十二号渠等)截污控污和生活污水治理

20222025

20000

市住建局

18

长湖、冯家湖等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退池退垸及生态修复项目

水环境质量

对全市16个主要湖泊开展入湖湖口生态防护带建设;入湖河渠堤防、排灌渠系治理等,完成湖泊退池退田还湖

20222025

100000

市城发集团

19

城东河流域治理项目

水环境质量

对泰丰片区青龙沟、二线渠、三线渠、四支渠等现状河渠实施修复改道、河道清淤、景观修复、护岸改造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20222024

16000

市住建局

生态制度

20

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及奖惩机制的制定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制定《潜江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对各职能部门和各区镇街道实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时间表和任务分解表;制定《潜江市生态文明建设奖惩机制》,把生态创建工作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20222023

1

市生态环境

21

河长制制度落实

河长制

不断完善“河湖长制”相关制度,健全河湖长制工作体系;推进河湖治理工程进度;加快推动河湖划界确权,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强化日常保洁,督促各街道开展巡查保洁工作,确保河湖水面、岸坡整洁

20222027

100

市水利和湖泊局

生态安全

22

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每年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形成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合力;不断完善污染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体系

20222027

50

市生态环境

生态经济

23

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完成兴隆罐区渠道疏挖10条63.524千米、衬砌9条48.492千米,整治泵站62座、水闸112座,完成信息化建设;完成泽口灌区渠道整治5条17.7千米,渠系建筑物整治141处,开展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完成张新灌区泵站重建1座,新建输水干管2条全厂8.194千米,新建量水设施12套;完成借粮湖罐区渠道改造7.7千米,改造或新建渠系建筑物27座,新建量水设施10套

20222025

72000

市水利和湖泊局

24

潜江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逐步完成66.17千米公共供水管网升级更新改造;对部分高层小区的二次供水泵房进行升级改造;对老旧小区室外给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对城区现状公共供水管网计量分区进行调整整合,对供水管网压力进行调控以及供水智能化管理平台系统升级改造

20222025

40000

市住建局

生态经济

25

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全厂生产装置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对全厂装置进行综合能效改造升级,主要包括对芳构化装置反应器流程优化、全厂低温热媒水改造项目、全厂氢气系统优化改造项目、焦化装置低回流比运行改造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节约能源消耗量约21000吨标煤,减少碳排放量约5万吨

20222023

6000

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

26

华润潜江熊口15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利用熊口镇所属村鱼塘新建150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新建220千伏升压站一座、配套建设储能设施设施等

20222025

60000

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7

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科学施肥技术推广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通过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和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建设,进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科学施肥技术推广

20222025

600

市农业农村局、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

28

潜江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年使用面积10万亩

20222025

50000

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生活

29

潜江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12个乡镇(总口、渔洋、老新、园林、浩口、龙湾、运粮湖、张金、积玉口、高石碑、后湖、高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工程、保护区警示标志及界碑设置、生态防护、监测能力建设、农田及鱼塘征收、居民搬迁工程等。规范水源地保护区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村自来水向乡镇延伸,确保饮水安全

20222025

22000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生活

30

园林水厂改扩建工程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新建3万立方米/规模净水设施、8万立方米/规模加氯加矾间、8万立方米/规模排泥水处理设施,改造现状生产工艺

20222023

6000

市住建局

31

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对章华北路、东城大道、潜阳东路、章华南路、红梅路、紫光路、横堤路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或修复雨污管网83千米

20222025

50000

市住建局

32

城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规及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

城镇污水处理率

对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扩规改造,日处理能力由5万吨提升到8万吨,部分工程按10万吨规划建设。实施城区外围及城郊结合部的雨污管网建设和分流改造,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园林街道实施袁桥、大桥、月波、梅咀、光明、马家台等村雨污管网改造,泰丰街道实施青龙沟、南荷、太丰垸、蔡湖、白窑等村雨污管网建设,杨市街道实施集镇污水管网建设

20222023

44500

市住建局

33

垃圾分类资源化终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升级改造一座30吨/天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新建一座20吨/天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和一座有害垃圾暂存处置中心

20222023

2200

市城管执法局

34

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改造和垃圾容器、设备更新项目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新建农村垃圾压缩转运站4座、对现有21座升级改扩建;更新各类垃圾容器70000个,更新各类环卫作业车辆230辆、电动保洁车400辆

20222025

7860

市城管执法局

生态生活

35

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和垃圾容器、设备更新项目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新建垃圾压缩转运站10座、对现有15座升级改扩建;新改扩建公厕15座;更新各类垃圾容器55000个,更新各类环卫作业车辆100辆

20222025

9220

市城管执法局

生态文化

36

潜江市文化中心项目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与参与度

项目包括潜江市图书馆、博物馆、综合档案馆、城市建设档案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52640平方米

20222023

52000

市文化和旅游局

37

潜江革命英雄纪念馆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与参与度

用地面积约67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645.19平方米,李汉俊烈士纪念馆建筑共四层,包含4个展厅、多媒体厅、报告厅、库房、监控及管理用房等。李书城、李汉俊故居建筑共一层,包含前厅、耳房、厢房、私塾展厅、后屋展厅、后堂展厅等

20222023

8000

市文化和旅游局

38

龙湾遗址章华台基址馆内部保护展示项目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与参与度

对放鹰台1号基址进行修缮改造,把遗址保护和陈列展示相结合,采用本体保护、虚拟展示、互动体验等多种方式,在原址保护的基础上,对基址展示馆展陈内容和形式进行全面改造提升。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展示提升面积包括基址上下两层共4920平方米

20222024

1998.36

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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