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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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及目的
湖北是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主战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防控救治任务艰巨,面临着感染风险高、工作休息条件有限、心理压力增大等困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切实落细落实各项措施,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全力保障医务人员权益,为坚决打赢全市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依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疗卫生人员保障和激励相关措施的通知》(鄂防指〔202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二、文件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倾斜、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人员待遇、保障执业环境、做好宣传和先进表彰工作等五个方面保障一线医务人员权益。
1.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在满足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作息时间。加强医务人员健康防护及强化对一线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
2.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倾斜。子女享受基础教育阶段一次性入学照顾,2020年参加中考的,在该生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和评选表彰方面实行人事人才倾斜政策,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3.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人员待遇。除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工作补助、一次性慰问补助、卫生防疫津贴外,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鼓励各单位建立专项保险。
4.保障执业环境。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伤害医务入员、故意传播病原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5.做好宣传和先进表彰工作。积极挖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团队和个人,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开展表彰奖励,着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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