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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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目的及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2020年,省人民政府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鄂政发〔2020〕21号),明确了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将“三线一单”成果广泛应用于相关政策的制定调整和各类开发建设的决策实施中,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实施“三线一单”,主要是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治理底线目标为基本要求,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通过“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应用,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如下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分类管控、坚持统筹实施,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二)分区管控要求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0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61%,分别为生态保护红线、汉江红旗码头水源地及汇水区、汉江泽口码头水源地及汇水区;重点管控单元10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6.81%,包括泽口街道、周矶街道、龙湾镇/熊口镇、老新镇、后湖管理区、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王场镇/广华街道、园林街道、张金镇、杨市街道。一般管控单元7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1.58%,包括浩口镇/运粮湖管理区、周矶管理区、渔洋镇/总口管理区、积玉口镇/高石碑镇、熊口农场管理区、西大垸农场、高场街道。
(三)实施应用
要求各地各部门应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市生态环境局应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
(四)长效管理
通过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等措施,实现“三线一单”成果落图固化和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与政务大数据互通共享,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及时更新调整管控要求。
(五)保障措施
要求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三线一单”的实施。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做好全市“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相关市直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及时更新“三线一单”相关数据信息,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实施应用。依托省政府组建的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工作。
附件主要有潜江市总体准入要求、潜江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潜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三、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28-6247612
2021年6月18日
政策咨询科室: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0728-624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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