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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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潜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和谐的社会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必将为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绿水,净土”保卫战发挥重要作用,具体如下:
一是法理依据充分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均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做出了明确规定,市政府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办法》有法可依。
二是人民群众强烈要求。近几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禁鞭工作的提案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关于鞭炮声扰民的投诉不断增多,倒逼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推进禁鞭工作,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回应群众关切。《办法》的出台为全市禁鞭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是实际情况发生变化。2016年1月8日发布的《潜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单位和场所。但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潜江市主城区范围不断扩大,而禁鞭范围至今未作调整,禁鞭区已无法界定,上述规定已经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屡禁不止,并逐年增加,严重影响了市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影响了城市形象,对城市空气质量也造成污染,全市禁鞭区范围扩大迫在眉睫,《办法》根据城市发展实际,科学界定了新的禁鞭范围,2021年12月20日,我们通过潜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网民对《办法(修定版)》的意见,据网民发帖情况来看,有86.8%网民支持扩大禁鞭区范围。
四是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据我市消防部门的统计,2016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45起,直接损失40余万元,当前,我市化工园区不断扩规提能增效,发展势头强劲,《办法》将所有化工园区纳入禁鞭区范围,有力确保禁鞭区内不发生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及人员伤亡事故。
《办法》重新修订对于指导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以及老百姓生活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为打造潜江高质量发展起到十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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