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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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2024年6月28日,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潜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潜政办发〔2024〕8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国防减救办发〔2024〕5号)要求,更好地与省级预案进行衔接,切合潜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修订背景
一是保持上下预案内容一致的需要。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3年6月省减灾委员会印发了修订后的《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省《预案》内容有较大幅度调整,我市《预案》需相应进行修订。
二是应对新形势、新变化的需要。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呈现新形式、新变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强化灾害风险管理,公共防灾减灾意识逐步提升。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洪涝灾害突发性、反常性、不可预见性日益凸显,特大洪涝、极端干旱、异常高温等灾害性天气不断刷新公众认知,应急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2017版《预案》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我市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需要。
三是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结构和职能发生变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体系等需要相应调整。
三、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潜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修订了《潜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根据相关领导和单位反馈意见进行完善,形成了《潜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四、《预案》修订主要内容
《预案》共8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灾害预警响应、灾情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预案》修订保持了原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内容上进行了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明确了《预案》的定位和主要任务。《预案》定位于本市层面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着眼于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响应启动规范程序,同时,重点强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救助全过程、全链条各项措施内容,实现灾前救助准备充分、灾中救助高效有序、灾后重建保障有力。
(二)调整优化《预案》响应启动条件。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期待,参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设置和周边市县已修订的预案,调整优化《预案》中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针对同一灾害过程影响多个乡镇的情况调整启动响应条款并设置启动条件,更好体现市级层面对地方重特大灾害救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支持。
(三)融入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模式,将《预案》中原设定的灾害预警响应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成为灾害防范环节的重要内容予以明确,细化了重特大灾害风险防范相关要求和措施。
(四)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和应急响应措施。一是增加了“市减灾委工作组及职责”内容,使预案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在应急响应的内容方面,按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的顺序进行阐述,并明确各级响应措施;三是符合其它自然灾害专项预案响应启动条件,可视情况调整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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