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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潜江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和淘汰政策目录清单(2024年本)》的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09:0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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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潜江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和淘汰政策目录清单(2024年本)》的背景和必要性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项指导服务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安排,7月4日至5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团队对今年创建D级(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潜江经济开发区开展指导帮扶和复核评估,反馈指出存在“园区‘禁限控’目录未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内容进行更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根据7月18日副市长雷玉成同志主持召开的潜江经济开发区安全整治提升专题会议精神,我局需对2020年印发的《潜江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并由泽口街道办事处根据市“禁限控”目录修订园区“禁限控”目录。

二、《目录清单》的主要内容

(一)《目录清单》总体框架

《目录清单》共分三类。分别是:禁止类、限(控)制类和淘汰类。

(二)《目录清单》有关内容说明

此次组织制定的《目录清单(2024年本)》中禁止类、限(控)制类、淘汰类目录,均属于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是必须严格执行的,我市没有扩大范围和改变有关标准。《目录清单(2024年本)》主要包括禁止类、限(控)制类、淘汰类共三类77条。

1、禁止类。38项,包括产品及项目、工艺及设备和政策三类,“禁止类”所列危险化学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国家在特定行业可豁免使用的,从其规定。“禁止类”所列生产装置及工艺设备在全市危险化学品单位中禁止使用,注明“新建、扩建”仅在新项目中禁止使用。禁止类来自于《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3年本)》、《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应急厅〔2024〕86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本)》等相关文件规定,未列入本《目录清单》但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2、限(控)制类。21项,包括限(控)制类产品及项目、工艺及设备和政策三类。限(控)制类主要是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限(控)制类来自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3年本)》、《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应急厅〔2024〕8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未列入本《目录清单》但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3、淘汰类。18项,包括落后产品、落后的工艺和装置两类。“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使用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装置,禁止生产淘汰落后产品。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淘汰类的需立即淘汰,有特殊原因不能立即淘汰的,应限期淘汰。淘汰类来自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3年本)》等相关规定,未列入本《目录清单》但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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