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繁體   |  登录  |   注册

热门搜索: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潜江民歌

潜江民歌荆楚古音遗声,主要流行于潜江市境内周代《诗经·周南》中的歌诗、战国时期屈原和宋玉作品中称述的《扬(阳)阿》、楚汉战争中的四面楚歌、汉代以为称的"楚歌及魏晋时期的西曲歌等,都与现今包括潜江在内的江汉平原流传的民歌有亲缘关系。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音乐类项目。
    潜江民歌与农事劳动联系紧密。在水田区,其民歌种类主要有栽秧歌、车水锣鼓、号子、坐丧鼓及小调、儿歌等;在临近河堤区,其民歌种类包括草歌、打麦歌、小调等,而又以各种打号子和搬运号子最为突出。此外还有许多革命历史民歌在潜江全境都有流布。

潜江民歌音乐以徵调式为主,大部分属于楚国古老的三音列民歌,常用的三音列有"Sol  Do  Re"、"Mi  La  Do"、"La  Do  Mi"等多种形态,从而使潜江民歌音调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其代表曲目有《数蛤蟆》、《十许鞋》》等。

潜江民歌对于传统音乐研究有着重要价值,尤其是与古代扬(阳)歌有渊源关系的《鸡鸣歌》,因其用"本(音)夹边(音),方式演唱,音调大跳高达15度以上,演唱难度极高,备受各方重视。潜江民歌中的草歌旋律高亢优美,富有江汉平原淳朴的田园风味。

潜江市非遗保护中心对该项目在抢救性记录保护、活态传承、宣传传播等多个方面开展系列保护工作。出版了《潜江民歌》专著以及《潜江民歌》光盘。建立潜江民歌传习基地,每年开展多期潜江民歌培训班,培养大批优秀民歌后继人才。连续开展三届潜江民歌大赛,扩大潜江民歌的社会影响和传承范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