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
投资方公开比选公告
根据潜江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快潜江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建设,在开展《潜江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和上报审批的同时,启动投资方公开比选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参与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
潜江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抢抓2017年5月国务院、省政府下放背压燃煤热电项目核准权限政策机遇,加快推进潜江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我市根据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印发的《热电联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委托省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编制了《潜江市热电联产规划》(规划期限近期2018至2020年,远期2021至2025年),近期规划主要以工业园区供热为主。潜江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机组选型为燃煤背压式,机组选型方案以规划最终确定的装机容量为准。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直接投资方必须是国资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企业集团应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作为直接投资方;投资方公司主营业务为热电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公司信誉良好。
2.业绩要求。在2016年12月国家下放燃煤热电项目核准权限后,已有直接控股投资的工业园区燃煤背压式热电联供项目核准、在建或在运业绩,其中在运项目(含控股改造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安全达标,环保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3.汽价要求。按煤热联动机制,确保热力出厂价控制在合理范围,接受政府物价部门蒸汽价格成本监督,对江汉战略储气库制盐项目大用户实行汽价直接交易,并签订长期供气合同。
四、比选流程
1.公告发布。在潜江市招商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潜江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招商比选公告。
2.提供资料。各有意参与投资潜江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的投资方,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并承诺要件的真实性。
3.审查初选。市发改委会同市环保局、潜江经济开发区和相关专家组成专班对各投资方提供资料进行审查。按照资格条件,同类对比、好中选好的要求,确定三个投资方初选名单。初审合格的投资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
4.现场考察。对提交了可研报告的投资方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潜江经济开发区和相关专家组成专班对初审合格的投资方进行现场考察。重点考察在建和在运项目情况,确认是否具备实际投资建设实力,并形成专题考察报告。
5.公开评审。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公开比选程序对投资方进行评审,并形成评估报告。
6.反馈意见。对资格审查、现场考察、专家意见等情况综合后向储气库建设方相关机构反馈意见。
7.形成报告。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形成书面综合报告。
8.组织审定。形成综合报告报市政府审定。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请你单位在2018年8月15日 17 时以前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建成项目运营情况、在建和参与项目情况、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等企业实力证明的资格材料一式六份送到潜江市发改委708办公室(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单位:潜江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0728-629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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