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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反映:红军路两侧的公共停车位经常被其他市民使用杂物和电动车占用。诉求: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接到上级下发的市长热线交办事宜以后,我局城管支队执法人员5月6日11:17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执法人员晚上前往红军路查看情况,该路段商家为生意方便,偶尔将自家门前的车位占为己有,执法人员已责令商家整改,并对商家进行教育,店前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不得再将店前车位占位己有,商家表示同意。另一方面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都会及时清理占道物品,保证停车位的正常使用。执法人员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并沟通,投诉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