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详情

信件标题
关于婚假问题(此工单为官网转办)
提交时间
2025-09-29
信件内容

潜江市的婚假多少天?可以分开休假吗?

回复详情

回复单位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25-10-09
回复内容

收到工单后,市卫健委立即转委家发科办理。家发科反馈,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21号)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至15天。”执行时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2025年6月25日),15天婚假不含节假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可一次休可分次休。相关情况已向来电人电话解释,来电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