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详情

信件标题
投诉:潜江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备案相关问题
提交时间
2025-11-11
信件内容

来电投诉:来电人购买的潜江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在武汉住院办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有问题导致报销比例少,来电人认为医保局工作人员应该提醒选择报销比例高的备案。诉求:希望提高报销比例。

回复详情

回复单位
市医保局
回复时间
2025-11-12
回复内容

收到工单,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转医保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科办理,经核实,诉求人长期居住在武汉市,在武汉就医时听医院工作人员建议,误办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并在医院直接结算本次费用,导致报销比例降低20%。工作人员了解此情况后告知诉求人,依据《关于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的通知》(潜医保办发〔2022〕8号)文件精神,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就医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医保手工(零星)报销。建议诉求人将医院的费用重新自费结算后,携带异地居住证明和住院资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工零星报销。诉求人表示清楚明白,并对工作人员的解释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