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详情

信件标题
咨询:实验小学南校区教师公积金上调金额不平均的问题
提交时间
2026-07-28
信件内容

来电咨询:诉求人是实验小学南校区的老师,近期学校对教师的公积金进行调整,有部分老师上调了200元,有部分老师仅上调了几十元,诉求人对此调整情况不理解。诉求:要求职能部门核实处理。

回复详情

回复单位
市教育局
回复时间
2026-08-04
回复内容

接到投诉后,学校第一时间联系来电人了解相关情况,问题不属实。经核实,来电人表示因为夫妻双方公积金调整额度不一致产生的疑问,想了解相关政策。学校工作人员已就公积金调整相关政策、执行依据向来电人作出详尽解读,在职教师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本工资+绩效津贴+教龄(护)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物业补贴+住房补贴}*12%,本次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每个人工资标准不同,住房公积金调整标准也不相同。来电人对本次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