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如何核定?

(一)面积申报。村民委员会(分场)组织农户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经农户(农工)签字认可,村委会(分场)签字盖章后上报区镇街道。

(二)面积核实。区镇街道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表信息进行逐户审核,包括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实测面积、承包村组非承包地面积以及流转耕地面积、不享受补贴扣除面积、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对核实的补贴面积与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时,经农户本人签字确认后,对农户申报表信息进行调整。对新增补贴农户、不再享受补贴的农户以及继续享受补贴的农户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做出调整和变更。

(三)面积公示。面积公示由区镇街道负责。具体由区镇街道财政所根据核实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面积公示表,加盖区镇街道公章后,由区镇街道组织人员在村内张榜公示;将农民补贴面积公示表,在全组农户聚集区进行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必须重新核实。

(四)面积确认。区镇街道根据公示情况无异议后,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村汇总表》,加盖区镇街道公章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农补办。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各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后,会同经管部门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作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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