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照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如何处理?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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