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如何处理?

责令招标人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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