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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且应当满足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同一专业的不同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考核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自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加权折算;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业绩考核按照其专业分别计算。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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