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资质条件、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可否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人不能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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