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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修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时,变更投标人资格条件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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