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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可以设定业绩、奖项要求,设定的业绩奖项要求必须与项目实际需求或合同履约相关。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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